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的房子有贷款,不一定属于同一房产。

从按揭购房的法律关系来看,按揭购房过程中存在三方两种法律关系,即买卖双方(通常是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和买受人与贷款银行之间的贷款合同关系。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在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银行将贷款金额划入开发商账户时,开发商应为买受人办理房产证。办理房产证后,买方和开发商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终止了购房合同关系。

买方要履行的是另一份合同,即买方与贷款银行的借款合同。此时,购房者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但由于购房者基于其与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在房屋上设定了抵押权,限制了购房者行使房屋的所有权。购房者向银行偿还贷款的行为属于购房者与银行的贷款行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影响所购房屋的所有权。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 * *财产,归夫妻* * *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收益。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 * *所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对同一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但是,如果夫妻婚后偿还购房贷款,离婚时,该房屋是否可以与房产共* * *分或者部分与房产共* * *分?答案是否定的,既然房子是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就应该判给一方。如果夫妻双方婚后偿还银行贷款,可以理解为夫妻婚后拥有的财产用于偿还一方婚前个人债务。因此,离婚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给买方,同时将夫妻双方偿还的贷款的一半补偿给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