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内部组织机构
组织部负责高新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监督党员干部;负责全区干部考察考核、干部调动、干部档案管理、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机关党务工作;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负责高新区科协、统战等工作。
宣传部负责高新区的宣传工作,制定宣传计划,办好高新区党建杂志;负责高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宣传工作。
集团工业处负责高新区工会、* *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管理;负责企业和居民社区的团建、双拥、计划生育工作。
纪委(监察室)纪委和监察室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齐抓共管。负责高新区各级党组织的纪律检查,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工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高新区各级机关的行政监督,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监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管委会办公室(电子政务和信息管理中心)是高新区综合协调、行政事务、电子政务和信息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高新区管委会的文字综合、文秘档案、保密工作;办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CPPCC的建议和议案;负责接待、行政后勤工作;负责高新区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实施;负责高新区网站和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维护;负责高新区档案管理和执法工作。
政策法规局(统计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新闻中心)是负责高新区政策法规建设的职能部门。负责高新区各项法规建设;负责高新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研究,提出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分析研究高新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制定高新区发展规划;负责高新区报刊工作,组织重大活动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负责管委会的宣传工作;负责高新区的规划和统计工作。
人力资源局是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高新区干部人事、薪酬管理;负责高新区行政企事业单位科技管理人才的引进;负责干部任用,指导职工就业,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安置手续;负责人员交流、教育培训、职称评聘、出国人员和劳务工资政审、劳务用工、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负责博士后研究中心的人事管理。
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是高新区财政、物价和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编制高新区财政预决算,组织财政收入,控制和合理安排支出;负责高新区财务制度的实施;负责高新区的会计事务;负责高新区国控商品、基础设施投资和行政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负责高新区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负责高新区的价格管理;负责高新区财政资金集中采购的实施,招投标事务的管理,商务合同的起草和执行。
环保建设局高新区工程建设、环保、人防管理职能部门。负责高新区建筑市场和建筑业的管理;负责高新区建设项目的招标、施工和质量管理;负责高新区环境监测、环境污染控制和治理;负责高新区环境保护和人防工程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
企业服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是对高新区企业进行管理、综合协调和提供行政服务的职能部门。负责进入高新区企业的审批;负责高新区企业的安全生产,协调实施企业经济发展规划,提供需求服务,指导企业改革;负责行政服务中心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单位和部门进行统一规划、协调和管理,并办理相关事宜。
招商局高新区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资本合作职能部门。负责制定高新区招商引资的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投资规划和计划,组织外商投资项目的编制和发布;负责组织对外投资活动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负责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项目;负责审批区内企业的进出口经营权,申报和发放进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为投资者提供各种服务,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科技发展局(创业中心)是高新区主管科技发展的职能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事业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和新产品投产鉴定;负责高新区科技计划的编制和各类国家、省、市科技计划的申报;负责科技市场管理和技术合同登记;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的审批和管理;负责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和高新技术开发;负责高新区创业中心和科技园区的建立和管理;负责高新区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高新区博士后研究中心项目的日常管理。
社会发展局(街道办事处)是高新区管理区域内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政和农村事务的职能部门。负责高新区所属村庄的管理、征地、拆迁、农民安置和劳务协调工作;负责文化、教育、卫生、民政、司法、民族宗教、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公用事业局(物业管理中心)是高新区管理公用事业的职能部门。负责高新区市政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高新区市容和环境管理;负责高新区房产和房屋的管理;负责高新区的园林绿化和日常维护;负责高新区水、电、气、热、通讯等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和运营;负责高新区的环境卫生和保洁。
执法局是高新区内管理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综合执法职能部门。负责高新区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建设;负责规划、建设、人防、消防、市容、市政、园林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受理省、市行政执法部门入境检查相关事宜。
公安局高新区治安综合治理职能部门。协调市有关部门负责落实高新区社会治安、消防和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负责管委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高新区社会稳定工作,协调市级相关部门依法开展区内警务工作;负责高新区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建设。
监察审计局(投拆中心)是高新区行政事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职能部门。负责高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企业来信、来访和投诉;负责政务公开制度化、法制化的实施;负责监督管委会工作人员行政行为规范和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组织实施对高新区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对高新区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执行、决算、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