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网深陷“垄断”之争。如何从法律角度看待此事?

深耕知网?垄断?争议,知网可能不仅有知识产权侵权的问题,还有大家都在争论的垄断问题。

按照目前知网的现状,国内所有的学术机构都无法绕开知网,因为人们不仅要从知网上搜索文章寻找创新点,还要用知网查重,但知网的功能并不是免费的。在前段时间中科院的指责公告中,知网的收费一年高达10万元,在大家看来是不合理的。此前,几所高校曾就收费问题进行过抗争,但最终不得不屈服于现实,因为他们的学生和老师需要使用知网。随着知网一次次的黑历史,很多人觉得知网有垄断的嫌疑。

从知识产权角度:知网可能还存在版权侵权问题。

此前,赵德新教授起诉知网侵犯其著作权。最后,法院判决知网向赵德新教授赔礼道歉,并赔偿70万元。根据法院的判决,不难发现知网的盈利模式是有问题的。知网收录了很多核心期刊的论文,但是知网不需要给期刊和论文作者付费,这是最大的问题;更何况几百元能否收录到一篇论文里,必须经过论文作者同意,论文作者不同意。知网是怎么发表论文的?能靠一个公告解决吗?种种疑点让我们怀疑知网可能存在侵权问题。当然,如果知网有更好的解释,我们也可以接受。

从反垄断法角度:知网可能涉嫌垄断。

从反垄断法的角度来说,涉嫌垄断的机构是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从事垄断行为,这是最通俗的说法。目前,知网在高校的市场份额为100%,在其他主要学术市场的市场份额为60%,这意味着知网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至于是否存在垄断行为,如果知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随意提高服务价格,那么就存在垄断的可能。另外,如果说知网是因为垄断学术研究而任性的话,赵德新教授也声称知网从来没有把论文放回知网上,这意味着知网可能涉及垄断行为,是学术垄断。根据《反垄断法》的推定,知网利用市场支配地位从事垄断行为自然是一种垄断,也需要因为自身的垄断而承担行政处罚,接受整改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