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时间段确认和时点确认收入
分时间段确认收入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一定时间段内履行了履约义务;否则,在某一点上就是履行义务:
1.顾客在获得和消费企业业绩带来的经济利益的同时。
2.客户可以在企业履约期间控制在建商品。
3.企业履约期间生产的货物具有不可替代的用途,在整个合同期内,企业有权对迄今为止累计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具有不可替代用途,是指由于合同限制或实际可行性限制,企业不能轻易将商品用于其他用途。累计完成业绩部分的收款权,是指在因客户或其他原因终止合同的情况下,企业有权对累计完成业绩中能够补偿其发生的成本和合理利润的部分进行收款,且该权利具有法律约束力。
按时确认收入的条件: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企业在判断顾客是否取得了商品的控制权时,应当考虑以下迹象:
1.企业对商品享有当期付款的权利,即客户对商品负有当期付款的义务。
2.企业已将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顾客,即顾客拥有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企业以实物形式将商品转移给了客户,即客户拥有了实物形式的商品。
4.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顾客,即顾客获得了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顾客已经接受了产品。
6.客户已取得货物控制权的其他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