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和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有效提升司法权威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政法机关的执法能力集中体现在执法公信力上;执法公信力来源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来源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面对人民群众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新期待,人民法院必须以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权威为重点,全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要重点抓好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高解决经济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扎实推进人民法院内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监督机制,建设明察办案、廉洁司法、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以廉洁、公正、高效树立司法权威,以严格、公正、文明提高司法公信力。

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权威,人民法院必须注重实效,大力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要抓住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最期待解决、人民法院发展最需要解决、有可能解决一定困难的重要问题和环节,集中力量攻关,真正解决制约人民法院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以审判和执行为重点推进司法改革,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生命线,加强司法管理,强化司法监督,规范司法行为,努力从实体和程序上全面实现司法公正;针对日益繁重复杂的审判执行任务,积极探索提高司法效率的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发挥现有司法资源的整体效益;要认真分析影响司法权威的各种因素,在促进司法环境改善的同时,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使司法审判最终以公正和效率取信于民,赢得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