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出庭如何判定?
被告不出庭判决如下:
1.强制传唤是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形下强制被告人出庭的强制措施。至于流程,原告完全可以按照法官的要求进行。如果有什么问题他不明白,可以问法官怎么进行。法官主导着具体的诉讼程序,法官有义务澄清相关的程序问题。当事人只需要按照法官的要求去做就可以了。
2.缺席判决。原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如果被告反诉,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开庭后,原告只需要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出来后,法院会依法将相关结果和事项送达并告知双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变更管辖的,从变更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梁博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