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的组织结构和功能是什么?
一、中国产业结构政策绩效分析
中国的产业结构政策始于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当时中国基本上沿袭了苏联模式,选择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产业发展战略。政府利用严格的价格管制、强制性命令等行政手段,优先将稀缺资源配置给重工业部门,导致重工业的迅速建立和发展。这是在当时恶劣的国际政治经济背景下,符合历史和逻辑的必然选择,也为中国在短时间内建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奠定了经济和技术基础。然而,重工业的超前发展也造成了产业结构的严重失衡,制约了中国经济长期增长的速度和质量。
到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进入改革开放时期,产业结构失衡十分严重。为了纠正畸形的产业结构,协调各产业部门的发展,政府在改革农村经济体制的同时,先后出台了优先发展纺织业、促进“短期”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发展、限制“长期”加工业发展的政策。从这些政策实施的结果来看,促进农业和纺织业发展的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到1982,我国粮食和工业消费品长期供应短缺的局面得到根本改变;促进“短期”产业、抑制“长期”发展的政策效果非常有限。在整个80年代,虽然国家鼓励对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的投资,并在资金、材料、能源、交通等方面给予支持,但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的发展始终滞后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其“瓶颈”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扭转;相反,国家限制的产能过剩的加工业却在以惊人的速度增长。
在产业结构失衡得到一定程度缓解后,国家在继续实施“促短限长”的结构调整政策的同时,开始关注产业结构的升级。在第七个五年计划中,政府明确提出“重点发展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努力开拓新的生产领域,有计划地促进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用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从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实施结果来看,结构性失衡仍然严重,新兴产业的建立和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进展十分缓慢,产业政策目标基本没有实现,以至于第八个五年计划的工业发展计划与第七个五年计划非常相似。20世纪90年代初,受邓小平南巡讲话的鼓舞,全国掀起了新一轮投资热潮。加工工业因其经济技术特点成为主要投资领域,规模小、技术含量低的中小型加工企业迅速大量涌现。“八五”工业发展规划不仅没有落实,反而加剧了现有的产业结构失衡、产业层次低、分散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国家被迫使用行政手段对经济进行全面调整,以实现国民经济的“软着陆”。
“九五”期间,中国成功实现了国民经济的“软着陆”,同时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突出表现为制造业中一般加工业比重下降,而相对技术密集型产业比重上升,特别是技术密度高、具有高技术产业特征的医药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比重显著上升。从65438到0999,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占制造业的比重已经达到8%。2000年,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销售收入比上年增长33.7%。在国家积极财政政策的推动下,基础设施、通讯设施、交通条件也得到明显改善;家用电器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上述进展主要不是政府产业结构政策的结果,而是经济运行形势的变化和市场化改革取向的深化提高了市场机制的调节功能。一方面,“九五”期间,我国经济的基本态势由需求不足转变为需求过剩,商品普遍过剩,迫使企业调整生产结构,提升技术水平。另一方面,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的全面系统推进,增强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市场机制既可以对产业结构进行增量调整,也可以通过破产、兼并、合并等方式对存量进行调整,实现产业结构的重大快速调整。
“九五”期间的过剩经济虽然为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但由于体制和政策因素的制约,第三产业的结构偏差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调整,第三产业的发展由于政策进入的限制还比较落后;“九五”期间,国家确定的主导产业(机械电子、汽车、化工、建筑)得到了巨额财政资金和大量优惠政策的支持,但未能成长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应有的主导作用。主要原因是政府的过度保护政策(包括关税、进入限制和高价格)使它们处于垄断地位,缺乏竞争。此外,产业发展与科技发展的体制分离和科技开发应用的体制问题也制约着产业结构的快速升级。
从上述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产业结构政策绩效的实证分析可以看出,产业结构政策(主要是调整农业、轻重结构的政策)除了在市场机制尚处于初级阶段的改革开放初期效果显著外,在其后的各个时期对结构调整和升级的促进作用都非常有限。产业结构政策实施20多年来,长期困扰中国的三大产业结构失衡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强化“短期”产业、抑制“长期”产业的政策目标没有实现,政府重点扶持的主导产业仍处于幼稚状态,企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技术升级慢等问题仍然大量存在。相反,那些未能得到政府支持和强力保护的产业,摆脱行政计划的干预,更早、更彻底地引入市场机制,却往往发展迅速,稳步提高了产业集中度和国际竞争力。家电行业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事实上,产业结构政策的有效性不仅在国内有争议,在国内外也有争议。在以经济奇迹著称的日本,对产业政策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仍有不同看法。一些著名的日本经济学家曾在完成一个关于日本产业政策的研究项目后郑重声明:“所有参与这个项目的工作人员都认为,除了战后初期有限的一个短时期外,快速增长基本上是通过。.....甚至可以说,战后主要时期的产业政策史就是私人企业的主动性和生命力,是一个不断否定政府控制直接干预意图的过程。”(注:小宫龙太郎等编。:日本产业政策,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版,第535页。显然,日本经济学家的这一结论与中国产业结构政策实践的结果基本一致。
有专家对中国产业结构政策失败的原因进行了开创性的分析,认为政府不具备推动结构调整和升级的动力(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制定和实施政策)和能力(政府无法判断所选择的产业结构政策的合理性并有效实施产业结构政策)是产业结构政策失败的深层次原因。因此,在市场机制已经形成和完善的条件下,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调整产业结构,取代政府的产业结构政策,是有效调整产业结构的基本途径。
二、WTO背景下中国产业结构的政策取向
虽然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经历了不断开放的过程,但中国的产业结构政策总体上仍是在封闭或准封闭的环境中实施的。如果说主要通过市场机制调整产业结构是中国市场化改革的内在要求和必然结果,那么“入世”作为一种外部强制因素,不仅进一步强化了市场机制调整产业结构的功能,而且直接影响着中国产业结构的构成和资源在不同产业间的配置。
1.加入WTO对中国产业结构政策空间的影响。一个国家实施产业结构政策主要有两个工具:一是管理贸易,包括通过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限制同类商品的进口,通过财政补贴和政府出口信贷鼓励出口;第二,优惠措施包括政府投资、优惠贷款、优先从政府支持的行业引进技术、进口原材料的外汇需求等。在相对封闭的经济条件下或发达国家可以容忍的开放的经济条件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出于冷战的需要,对日本、韩国、新加坡、台湾省等国家和地区实行的政府主导的产业发展战略,基本上采取了容忍和宽容的态度。上世纪80年代中国向西方开放,西方国家也是因为同样的原因纵容中国。冷战结束后,西方国家开始指责这些国家和地区不公平竞争,并以各种借口实施经济制裁。一个国家可以利用这两个政策工具来调整产业结构,并取得一定的效果。在发达国家不再宽容,转而关注经济竞争,要求严格执行WTO规则的今天,贸易管理、优惠措施等产业政策工具的运用将受到极大限制。从管理贸易的角度来看,WTO的一系列规定基本上取消了各成员国的独立贸易政策权。在WTO非歧视贸易原则的框架下,中国不可能用高关税壁垒保护国内市场、主导产业和重点产业。各种非关税保护也受到严格限制。没有管理贸易政策的工具,以发展主导产业和重点产业为基本内容的产业结构政策在相当程度上无法实施。同样,在WTO框架下,各种旨在扶持主导产业和重点产业的优惠措施也在相当程度上失去了实施的空间。由于WTO的国民待遇原则,要求各国政府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如果政府选择行业内所有内外资企业作为扶持对象,不仅超出政府财政等资源的承受能力,也失去了扶持的意义。如果选择一些内资企业作为扶持对象,就违背了WTO的国民待遇原则。可见,入世极大地限制了产业结构政策的实施空间,使产业结构政策的效果大大减弱,歧视性和倾斜性的产业结构政策将趋于无效。入世对产业结构政策作用的弱化,意味着市场机制调节产业结构的作用增强,市场配置资源的主导地位确立。政府应尽快适应这一变化,及时将政府的产业政策职能从直接培育产业转向为产业合理布局创造有效、公平、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通过充分的市场竞争和反映生产要素相对稀缺性的市场价格的作用,可以增强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2.加入WTO后中国产业结构的变化趋势。
(1)产业结构调整速度将加快。目前,发达国家已经进入后工业社会。在致力于发展高科技信息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同时,逐步将技术相对落后的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转移到海外。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在完成工业化后,也开始了产业结构的转型和升级。他们在承接发达国家转移的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同时,也将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资本密集型产业转移到了其他发展中国家。当前,以发达国家为主导的全球产业结构大调整,必将有力地推动中国的产业结构调整。一方面,中国日益完善的基础设施、大量廉价高素质的劳动力和广阔的市场,使中国日益成为外商投资和产业转移的理想之地;另一方面,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政府应履行对世贸组织的承诺,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完善法律和制度环境,逐步取消外资企业在融资、销售市场和经营领域的各种限制,使外资企业享受国民待遇。外资企业经营环境和条件的改善,将极大地促进外商投资的扩大,加速外国产业向中国转移,从而引起中国产业结构的大规模调整。
(2)产业结构布局将发生重大变化。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分工已经从简单的国家间产业分工转变为产业间分工和产业内分工并存。入世标志着中国积极融入全球经济,使中国不仅能够根据自身的资源优势参与国际产业分工,而且能够深入国际(主要是跨国公司)产业组织生产,参与一个整体处于劣势但在产业链上仍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的生产和竞争。因此,这种国际产业分工的变化必然导致中国产业结构布局出现明显的等级制,不同技术水平的产业将在较长时期内并存。同时,参与国际更高层次产业内部的分工,也为中国产业结构的高级化演进奠定了技术和管理基础。
(3)中国入世将使中国工业由平衡发展向非平衡发展转变。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将向世界开放市场,同时赢得一个更加开放的国际市场。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将融为一体,其国内竞争力将直接体现在其国际竞争力上。在这种情况下,均衡发展所有工业部门,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既不必要,也不可能。因为在激烈的全球市场竞争中,资源劣势的行业由于缺乏竞争优势,很难有生存能力。如果盲目发展这些产业,势必造成资源浪费,减缓经济增长。相反,通过集中稀缺资源发展优势产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可以分享更多的国际分工利益,创造更多的社会剩余,积累更多的资本,为产业结构升级创造条件。因此,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不仅会加快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进程,而且客观上确定了中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我国各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和资源优势现状* * *决定了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某些技能型劳动密集型产业目前在产业结构中的主体地位。
一些学者在强调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同时,主张运用关税、配额、出口补贴等贸易政策手段和信贷、补贴、税收优惠等产业政策手段来保护和促进幼稚产业的发展。认为如果没有国家的保护和支持,“即使未来资本积累到一定程度,产业结构进一步升级所需的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在国际寡头垄断市场面前也难以发展。”然而,这种观点也有以下缺点。(1)夸大了产业结构政策的执行空间和政府执行产业政策的能力。如上所述,在相对封闭的经济时期,政府实施产业结构政策的空间很大,但产业结构政策的绩效微乎其微。加入WTO后,政府执行产业结构政策的能力受到WTO规则的极大限制,很难在一个国家内部实施独立的产业结构政策。政府更不可能主导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2)对资本积累重要性的认识有失偏颇。虽然资本积累不能自动导致产业结构的升级,但如果不建立一个能够最有效、最快速地积累资本的产业结构,就更不可能建立和发展需要大量资本支持的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如果将稀缺的资本资源用于发展不具备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的幼稚产业,不仅幼稚产业因缺乏盈利能力而影响资本的积累,优势产业也会因可用资本的挤出而无法得到应有的发展,从而无法提供更多的剩余,产业结构的升级也会因资本积累不足而受阻。(3)对比较优势产业战略作用的认识存在偏差。在我国目前资源状况的约束下,突出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不仅可以为产业结构升级提供资金支持,还可以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持。因为比较优势不仅存在于产业之间,也存在于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内部的产业链中。根据比较优势原理,产业结构也可以形成技术水平不同的多层次产业结构。产业结构不会因为技术断层的升级而受阻。也就是说,随着资本、技术和管理经验的积累,以及比较优势的不断变化,原有的竞争性产业或产业环节将被新的、更具竞争力的产业或产业环节所取代,产业结构将逐步向升级的方向演进。
基于以上原因,我们认为比较优势战略具有提高产业竞争力和产业结构升级的双重功能,政府产业政策的作用主要是根据经济增长过程中各种资源比较优势的必然变化,促进产业结构的逐步升级。今后,除了少数关系国防安全的行业、存在“市场失灵”的公共产品、自然垄断行业需要政府支持和干预外,其他行业都要放在市场上。对于幼稚产业,国家不宜在入世缓冲期再次大规模动员稀缺的国内资本予以扶持,而应引入充分竞争的市场结构,促进幼稚产业在激烈的国内市场竞争中提高生存能力。如果一些产业在关税保护期结束后未能成长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就应该进行产业转型,在市场上寻找并转移到具有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部门。
回应者:东西湖-魔术师四级6-12 05:53
根据《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世贸组织的目标是产生一个完整的、更具活力和永久性的多边贸易体系,以巩固原关贸总协定为贸易自由化所作的努力和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全部成果。WT0实现上述目标的途径是通过基于互惠互利原则的谈判,以协议和协定的形式建立新的国际贸易秩序,这将导致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的大幅度削减以及国际贸易关系中歧视性待遇的废除。WT0为法人,其组织结构由部长理事会、总理事会、理事会、委员会、秘书处、贸易争端解决机构和贸易政策审议机构组成。通过上述组织的运作,世贸组织行使以下主要职能:
一是推动和监督实施《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原关贸总协定以及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一系列多边贸易协定和协议。WT0协议和协定包括约29个独立的法律文件,涵盖从农业到纺织品服装,从服务贸易到政府采购,从原产地规则到知识产权保护等方方面面。除了独立的协定和协议之外,还有超过25项部长级宣言、决定和谅解。这些构成了wT0成员的义务和承诺,是通过谈判形成的“游戏规则”。世贸组织的职能之一是促进和监督上述多边贸易协定和协议的实施。
第二,为会员提供一个协商的论坛。在关贸总协定有效期内,* * *主持了八个阶段的谈判,签署了一系列多边贸易协定和协议。根据《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WT0将结束以往关贸总协定主持阶段性谈判的做法,为成员提供继续谈判的场所。乌拉圭回合的最后文件包括进一步谈判的议程。可以预见,WTO主持下的谈判将产生新的多边贸易协定和协议,形成新的“游戏规则”。
第三,调解和处理国际贸易争端。自世贸组织成立以来,其贸易争端解决机构在调解和处理国际贸易争端中发挥了重要的仲裁作用。到1998,WT0受理了61起贸易争端诉讼案件,几乎是原GATT处理贸易争端案件量的三分之一。
第四,管理贸易政策的审议机制。世贸组织在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1998,已为其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进行了18次贸易政策审议,涵盖乌拉圭回合协议涉及的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和投资等领域。
在《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序言中,规定了世贸组织的宗旨:
1.提高生活水平,确保充分就业,大幅稳步增加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
2.扩大商品和服务的生产和贸易;
3.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各成员应促进世界资源的优化利用,保护和维护环境,并以满足不同经济发展水平成员需求的方式加强各种相应措施;
4.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份额和利益。
世界贸易组织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更具活力和持久性的多边贸易体系,包括货物、服务、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和知识产权,从而包括关贸总协定贸易自由化的成果和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所有成果。
受访者:求知男-试用期一级11-14 18:26。
世贸组织的法律制度
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的框架最终是在GATT (1948)的基础上形成的,它是在GATT(1948)的基础上暂时适用的,并经过多次多边贸易谈判,对一系列协议和议定书进行了修改、补充和补充,特别是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一揽子协议”。因此,多边贸易谈判乌拉圭回合的最后文本体现了世贸组织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和内容。《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及其四个附件构成了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世界贸易组织基本法规定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和原则、活动范围、职能、组织结构、成员制度、法律地位、决策机制、协定的修改等。附件一是《货物贸易多边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附件二是《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附件三是《贸易政策审议机制》,附件四是《政府采购协定》、《民用航空器贸易协定》、《国际乳制品协定》和《国际牛肉协定》。其中,国际乳制品协定和国际牛肉协定于1997 12 31终止。
附件一、附件二和附件三作为多边贸易协定,必须为所有成员所接受,不允许有任何选择。所以叫一揽子协议,或者多边贸易协议。附件四属于诸边贸易协定,WTO成员可以选择签署,也就是说签署诸边贸易协定不影响其作为WTO成员的资格。世贸组织的诸边贸易协定只对签署方具有约束力,成员可以选择自愿参加。
受访者:街边小玉-助理三级2-20 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