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各管理部门的职责
办公室是主管全总社会事务系统运行、规章制度建设、监督决策、维护企业形象和行政后勤管理的综合协调和服务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第一条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中华全国总工会系统业务运行的组织管理;
第二条负责分管汇报系统、会议系统、值班系统和公文系统,掌握中华全国总会执行上级政策的情况和市总会各部门的工作动态;负责社会事务信息工作,编辑简报等内部信息资料,向上级反映重要信息,组织与下级交流;
第三条负责起草或审核以美联社名义发布的相关重要函件,起草或审核上报的相关综合性重要文件和资料;负责协助社会带头人开展调研工作;
第四条负责接收、发送、操作美联社各类文件,组织实施美联社公文正常运行,做好文件归档工作;负责各种报纸和资料的订阅手续;
第五条负责协助领导安排党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社会事务会议、工作会议等会议议程;办理会议议题收集、会前协调、会议纪要整理、会议议定事项督办;
第六条协助领导协调联社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和乡镇、社区的报道工作;
第七条组织、协调和实施全社会的业务宣传工作,负责企业形象推广、业务宣传和公共关系的管理和实施;
第八条负责收集与本单位有关的信息,并进行汇总和分析,与相关部门共享,并及时向社会领导提出建议。
第九条负责协会的行政后勤管理;负责办理美联社管理部及直属网点的费用报销手续;负责监督电话的接听;负责美联社食堂和招待所的管理;负责美联社总部来访客人的接待和重大会议的会务支持;
第十条负责联社总部及直属网点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的采购、调配和发放;负责美联社指定业务凭证的印制和发放;
第十一条负责工会公用车辆的管理、发放和使用;负责车辆的购置、调配、维护、保险、年检等相关工作;负责美联社总部及乡镇的大宗办公用品的运输及商务出差人员的运输;
第十二条负责房屋的购买、租赁、调配、使用、维修及相关管理,办理相关产权手续和保险事宜;
第十三条负责联社总部和镇社营业用房装修的招标、工程监督管理和验收;
第十四条负责总部及其直属网点办公、业务用房的绿化、卫生保洁、饮用水管理和水电维护;负责保证办公楼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楼内良好的办公环境和秩序;
第十五条负责与省经信联合对口部门和地方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
第二章人事教育部的职责
人事教育部是主管全社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通过用人管事的活动,达到人尽其才的目的。人事教育部肩负着考试、录用、考核、奖惩、调配、培训、工资、福利、社会保险、退休等一系列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第一条负责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员工发展规划和晋升制度;
第二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管理部门的人事教育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及相应的管理程序和操作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办法;
第三条按照管理权限或相关办法,组织实施相关干部的考察、考核、配置、使用、交流、奖惩、任免及相关离任检查;秘书部落
四是负责后备干部和备案干部的规划、培训和管理,实施全社会人力资源结构的合理调整;指导乡镇和社区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第五条负责组织本系统员工的文化教育和政治学习,组织员工年度考核晋升和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聘用、注册考试;
第六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政策,做好本系统职工工资标准和水平核定及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参与研究制定激励约束机制相关措施,评估实施效果,及时提出相关意见;
第七条贯彻国家和上级保险行政部门统筹协调的有关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养老保险等福利管理。组织实施职工失业、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等工作。;
第八条负责员工进出的计划和实施,相关协议和合同的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和人事档案的管理;
第九条组织实施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相关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业务交流和人员培训,落实风险内控制度;
第七条负责美联社总部员工的考勤工作;
第八条认真做好人事劳动管理年度、季度、月度报表的编制和报送工作;
第十二条负责与上级对口单位和地方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负责收集本部门相关信息,汇总分析,与相关部门共享,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第三章会计部门的职责
计划财务部是主管全社会计划和财务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肩负着财务管理、会计结算、本外币资金管理、信贷政策、会计分析等经营管理职能。
第一条执行不同时期的财税政策,配合和衔接财税、上级管理部门等各种关系,对业务经营管理进行前瞻性的预见和控制,制定各项政策的实施方案和管理措施,指导各合作社的实施。
第二条分析预测全年经营发展情况,编制可行的财务预算,下达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运行考核指标。
第三条。正确组织和规范各镇社及其直属网点的会计工作,处理协会的财务收支,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及时向协会领导反映和报告经营情况。
第四条完善各项会计结算业务管理,制定业务操作规程、业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制定各项业务核算流程,组织业务培训。
第五条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经营情况,正确组织和指导年度决算,真实、完整地反映经营成果。
第六条负责网点调整的调研,根据联社总体规划,审核需要合并的网点信息和盈亏平衡点分析等材料。管理联社管理费现金出纳账户,审核并提交日常招待、差旅、会议等费用的账目,审核发票等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七条严格规范财务收支程序,制定各项经营费用的管理规定,强化费用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各项财务费用指标的增长。
第八条编制和审核年度决算、季、月、日会计报表及各类数据,上报省编办及各级相关部门,向各机构相关部门及关联协会提供月度经营管理信息。
第九条根据有关行政部门的要求和工会的实际运作情况,做好资金管理和规划工作;制定现金管理措施,定期检查现金管理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有关问题,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第十条本外币存贷款利率按照中央银行的政策进行管理。如有调整,应及时通知后台和各机构,检查分析利率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为发展新的会计业务和管理需要,提供计算机部门进行电子业务系统的开发,并参与开发和测试。
第十二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清产核资,对固定资产、电子设备、低值易耗品等财产进行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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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安全部门的职责
保卫部门是主管全社会治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第一条。贯彻上级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文件精神,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保卫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保卫能力。
第二条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当地治安情况,建立健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并与当地派出所或相邻单位签订治安联防协议。
第三条。定期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考察,发现不称职人员,及时向领导提出调整建议,协助进行人员调整。
第四条随时检查本单位员工在业务、仓储、押运过程中执行规章制度和使用枪支弹药的情况。
第五条掌握本单位员工的思想动态,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对异常现象要及早发现和解决,并及时向安全部门报告。
第六条严格执行枪支弹药管理规定,杜绝涉枪案件,每月检查枪支是否符合便民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枪支弹药使用制度,确保防潮、防锈、防火、防盗。
第七条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法纪、社会公德和行业纪律教育,提高干部职工遵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的自觉性,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第八条严格按照上级和公安部门的要求,做好营业网点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做好单位的防抢、防盗、防诈骗、防破坏和防火工作。
第九条加强分行和储蓄所负责人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
建,进行季度检查和抽查,听取工作汇报,认真分析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安全工作的现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做好网点一线员工预案演练,落实巡查制度。信用社主管主任或安全员每月至少对营业网点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以检查登记簿为准)。一个月不检查扣主管主任或安全员6分,两个月不检查扣12分,三个月不检查扣24分,四个月以上不检查扣200分。
第十一条加强安全工作档案管理,为安全工作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要求专人管理,专柜存放,数据全面、分析清楚,上报材料和报表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字迹工整、上报及时。
第五章计算机部门的主要职责
负责美联社及其下属乡镇计算机业务的管理、开发、测试、培训和维护。其主要职责如下:
第一条负责联社计算机业务系统的业务需求分析、软件开发和测试,运用新型电子商务产品促进我社业务发展;同时,做好计算机业务系统的优化、修改和维护工作,确保通信网络畅通和计算机系统稳定正常运行;
第二条负责各类电子产品的采购和管理,协助财务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工作,确保集体财产的安全、完整和不流失;
第三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联社计算机管理规定,要求联社、镇社及各营业网点计算机开发维护人员和业务经营者严格执行,确保各项计算机业务正常开展和安全运行;
第四条负责全协会计算机知识和计算机新业务知识的培训和计算机操作,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其竞争力。
第六章客户管理部的职责
客户管理部是负责个人和公司客户业务的经营管理、市场拓展、营销组织和质量成本控制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第一条负责组织推广个人及公司客户业务系统;
第二条制定并组织实施个人及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营销战略;
第三条参与编制年度经营计划,提出个人和公司业务发展目标、收入实现目标、成本控制目标和资产质量目标;
第四条负责组织实施个人和公司经营计划的完成,包括分解、实施、计划执行检查和分析,推动经营目标的完成;
第五条负责组织业务系统进行市场细分,开发优质客户,提高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重点客户的市场份额;
第六条负责总部运营的个人和公司客户,开展直复营销,制定营销方案或银企合作方案,争取优质客户,为乡镇、社区营销服务提供指导;
第七条负责组织对个人和公司商业贷款项目的评估;
第八条负责根据个人及公司业务客户的需求,提出金融产品开发建议,参与开发并组织推广;
第九条负责在全社会组织实施客户经理制;
第十条负责组织对直营个人和公司客户的客户评价和信用评级,并签发资格证;
第十一条负责直接业务客户的跟踪管理、贷款及利息催收、档案管理、信贷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信贷业务梳理。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不良客户的退出工作,优化客户结构;
第十二条负责提出并实施个人及公司客户存款增长的具体措施,分析评估存款情况。
第十三条负责全社会融资业务的指导和营销组织;
第十四条会同相关部门代表公司组织实施客户回款等中间业务的营销;
第十五条负责组织收集、整理和分析个人及公司业务信息,向联社提供业务信息服务和支持,向相关业务部门提供* * *信息;
第十六条参与制定信贷和风险管理政策、规章制度;负责起草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业务标准、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根据信贷业务操作管理的风险内控制度要求,负责在本业务系统中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负责指导、检查、监督个人和公司的业务工作,组织业务交流,协助组织人员培训;
第十九条负责个人及公司业务的存款规划、统筹管理和信息分析;
第二十条负责与省级对口部门和地方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负责收集本部门相关信息,汇总分析,与相关部门共享,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第七章资产保护的全部责任
资产保险的整体业务范围是负责不良资产、抵债资产、自有资产等特殊资产的运营和处置,具体负责法律事务。主要职责如下:
第一条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中华全国总会业务运行的组织管理;
第二条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中华全国协会资产保全业务的经营计划和经营战略;
第三条参与编制全协年度综合经营计划,研究提出资产保全业务系统不良资产管理与处置、收支等经营目标;负责组织实施资产保全业务的经营计划,包括计划分解与实施、计划执行检查与分析,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各乡镇、社区不良资产、抵债资产和闲置资产的管理、运营、盘活和处置;
第五条负责组织审核中华全国总工会核销的坏账;
第六条负责资产保全业务信息的收集和分析,为本业务系统提供服务和支持,为相关业务部门提供* * *享受信息;
第七条负责建立健全联社系统资产保全业务经营管理的风险内控制度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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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负责对全联业务系统相关资产保全业务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组织业务交流和人员培训;
第九条办理全协会的经济诉讼(仲裁)案件;
第十条负责建立和完善全社会法律事务管理的风险内控体系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负责审核联社各业务部门签订(签发)的各类非标准合同、协议和法律文件;负责为全社会的经营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提供法律援助;
第十二条负责收集与本部门相关的信息,并进行汇总分析,与相关部门共享,及时向社会领导提出建议。
第八章信贷管理部的职责
信贷管理部是信贷系统的综合管理和审批部门,负责判断和监控信贷风险,组织、管理和审批辖内信用社的信贷业务。主要职责如下:
第一条根据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发展规划和上级行关于信贷计划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组织研究制定本辖区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二条负责对辖区内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业务管理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信贷检查和管理,规范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纠正相关违规违法行为;
第三条负责辖区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的统筹、组织和管理;研究分析信贷业务风险,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根据辖内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和信贷业务管理情况,提出制定信贷政策、优化信贷资产配置的建议。
第五条研究制定信贷业务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的相关制度和措施。
第六条协调有关部门管理贷款规模,落实贷款利息回收计划;
第七条负责信贷资产质量控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第八条负责组织实施信贷业务风险的过程控制和贷后管理;
第九条汇总分析辖内信贷业务综合经营情况,向信贷业务经营部门提出信贷业务营销和管理的综合指导意见,对信贷业务风险进行预警、监测、检查和分析。
第十条对重点行业、区域、客户和授信品种进行跟踪监测和系统性风险研究,为授信审批和经营决策提供预警和风险防范指导;
第十一条负责中国人民银行注册咨询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第十二条信贷业务人员的培训和交流;
第十三条负责与对口上级部门和地方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
第九章审计部的职责
第一条审计会计、出纳、信贷、专用汇兑和联行结算系统的执行情况和业务处理情况。
第二条根据政策、制度和管理规定的要求,审核储蓄或集体存款业务的办理情况。
第三条对各项财务收支的执行情况、利润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财务决算和会计报表的真实、准确、合规、合法进行审计。
第四条按照计算机系统管理的相关要求,监督各项机房管理和网络安全措施的落实,并监督数据备份的实施。
第五条审核证券、印章、秘密存款和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接收、销售号码的使用和交接。
第六条审核营业网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保安部做好监控录像的抽查工作。
第七条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调动和离职进行审核,并配合上级机关做好专项检查。
第八条领导、组织派驻各类社会审计特派员开展各项工作,根据工作要求制定专项检查计划,并监督实施。
第九条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任务,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工作,并按相关工作要求组织专项审计。
第十章业务部门的职责
联社业务部承担联社总部直接经营的各项业务的结算和联社下属乡镇、社区的会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第一条负责联社总部直接经营的各项业务的结算、资金结算、现金出纳、账户管理和会计核算;
第二条负责信用社直属网点、储蓄柜台和保管箱柜台的管理,指导农村信用社业务工作,制定统一的业务规范;
第三条负责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内资金头寸调拨和资金汇兑结算的核算、对账及账户管理;
第四条负责本系统广州都会和五邑都会的票据交换和资金结算业务;
第五条负责全国专用汇和省内跨行业务的收、发、汇和清算;
第六条负责系统内流动资金和USW交易资金的核算;
第七条负责联社指定代理业务项目的资金汇付、清算和账务管理;
第八条负责联社集中库的管理,负责各乡镇及直属网点的现金转账核算;
第九条编制并及时报送各种相关财务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第十条配合信贷、会计等部门做好信贷资金的管理和运作、利息收缴、贷款催收、财务、费用和现金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负责与当地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负责收集本部门相关信息,汇总分析,与相关部门共享,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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