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信息化建设有哪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架构建设

建立健全各级林业信息化组织领导机构,建立林业信息化联动机制。各级林业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林业信息化领导小组,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林业信息化组织体系。集团领导下设有办公室。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设立林业信息化专职机构,明确职能,落实经费来源,充分发挥其在林业信息化建设管理中的主导作用。

理顺信息化建设中信息化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关系。信息化部主要负责公共的、跨部门的、综合性的信息化建设的建设和管理,如林业信息化建设基础平台、公共的、跨部门的资源数据库和基础设施、通用基础软件、内外网门户和跨部门业务协同系统的建设,以及综合管理和运维,防止出现部门条块分割、重复投资、低水平应用的问题。业务部门负责提出业务应用系统的需求分析。第二,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把国家和地方林业信息化建设作为重大工程,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国家和地方信息化总体规划,设立信息化专项资金,争取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建立国家林业电子政务规划、预算、审批、评估综合协调机制。加大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电子政务建设的投入,加强对电子政务建设资金的审计和监督。明确已建、在建和新建项目的关系和业务衔接,逐步形成统一规范的全国林业电子政务财务预算、基本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和绩效评价体系。

积极开辟各种资金渠道,加强林业科技教育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鼓励林业科研教育部门、企事业单位积极申请国家和地方相关科研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扩大各级各类建设资金支持。同时,在市场化效益明显的地区,积极吸收社会投资,加快林业信息化建设步伐。

资金投入要建设和运营并重。在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的同时,注重系统运维、基础设施、应用系统升级、培训等年度专项投入,为信息化建设成果的长期稳定运行提供必要保障。第三,建立和完善政策机制

坚持建设、管理、使用并重的原则,完善建设、管理、应用推广和运维中的管理机制。中央和地方* * *建设项目要广泛征求地方意见,地方建设项目要遵循国家林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或总体规划的要求。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有关要求,项目立项阶段要严格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在建设阶段,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国家招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和合同管理制度;在项目建设后期,要做好项目验收和后评估工作,对没有达到项目目标和预期效果的,要提出整改要求。

建立健全各级林业信息系统建设运行评估机制,对各级林业信息系统(包括基础平台、基础设施、数据库、应用系统、门户网站等)进行综合评估。)在标准化、格式统一性、系统稳定性、服务多样性、资源* * *享受性方面。第四,积极引入社会力量

林业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涉及多种技术和产品支持的工程。在充分发挥政府和机构优势的同时,鼓励相关企业参与林业信息化建设。加强林业信息化科技支撑,建立科学的市场机制,建立规范严格的准入制度和监督管理、软件质量、工程质量验收等制度,严格控制参与林业信息化建设单位的综合实力,确保林业信息化质量。

按照国家林业运维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的相关要求,建立综合运维服务平台和相应的运维管理系统,规范运维工作。建立国家级和省级运维中心,鼓励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参与运维,实施服务外包。运维工作要按流程管理,制定和实施故障处理、变更管理、调试项目移交管理等流程,使管理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做好林业基础信息资源、网络等基础设施资源的统一配置,充分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做好基础设施的维修和管理,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建立信息系统安全运行评估机制,构建合理有效的系统运行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生产系统安全运行的检查。强化运维保障,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管理机制,推进运维管理标准化、自动化和集中化。五、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林业信息化建设是多项高新技术的结合,技术含量高,建设难度大。林业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应遵循科学编制、整合资源、严格筛选、一致使用和管理的指导原则。大力普及信息技术知识,提高员工素质。承担林业电子政务建设的机构要重视技术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促进高科技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吸引高素质信息技术和管理人才。建立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激励机制和用人机制,打造一支规模和结构能够满足林业管理现代化需要的电子政务技术队伍。加强对边远林区和贫困地区多种形式的信息知识和技能教育服务,提高基层林业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第六,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实现行业内信息工作的定期交流和互动。重点加强国家和地方林业信息部门之间、地方林业信息部门之间的工作交流,形成良性交流机制。充分利用国内从事林业信息化的科研、教育和企业的技术力量,在信息技术和信息管理方法的合作交流过程中,提高林业信息化的管理水平。

加强与其他行业和外国的交流。结合自身业务需求和信息化特点,积极创造条件,加强与世界林业信息化先进国家的战略合作,提高关键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的消化吸收能力,不断提高我国林业信息化建设水平。七、加强标准法规建设

标准规范建设是林业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工作。在林业信息化建设、运行和维护的全过程中,应当遵循统一的标准、规范和其他相关技术规程,确保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计算机网络等设施的高效运行,以及系统各部分之间的互联互通。

国家法律法规是林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保障。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日常事务、项目建设与实施、信息服务、数据交换与更新、数据库运行、项目组织等管理办法和制度,为林业信息化建设保驾护航。八、加强自主创新和技术应用。

加大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林业信息技术创新的投入,集中力量组织实施林业信息技术项目,依靠国家和地方科技力量,加强林业信息技术创新的条件和设施建设,形成国家林业信息技术创新体系。

实施林业信息化关键技术创新和引进工程。适应林业信息化建设工程的需要,优先研究制定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林业信息标准,通过标准的实施来规范林业信息化建设。在林业生物信息获取、卫星遥感信息应用、森林生态系统模拟与评价、林业资源与灾害监测预测、林业信息资源整合、基于网络的信息交流与服务、林业知识挖掘与决策辅助等技术领域,瞄准国际前沿,加大投入,突出自主创新。采用国际先进、成熟、主流的地理空间信息技术、海量数据管理技术、可视化技术、信息交换技术、模型仿真技术、安全访问控制技术等核心技术,推进物联网、云计算等前沿技术在林业信息化建设中的应用。

开展林业信息技术产品研发和应用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