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奥运标志违法吗?

这是违法的。奥运之光怎么能随便碰?法律服务是奥运会的重要保障!

1.《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所称奥林匹克标志,是指国际奥委会的奥林匹克五环标志、奥林匹克会旗、奥林匹克格言、奥林匹克会徽和奥林匹克会歌;奥林匹克、奥林匹亚、奥林匹克运动会等专有名词及其缩写;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称、会徽和标志;北京2008年奥运会申办委员会的名称、会徽和标志;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名称和会徽、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吉祥物、会歌、口号和“北京2008”、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标志及其简称;《奥林匹克宪章》和《第29届奥运会主办城市合同》中规定的与第29届奥运会有关的其他标志。

2.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依法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有权。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所有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商业目的(包括潜在的商业目的)。这里“潜在商业目的”的表述,其实是国际奥委会严厉禁止的隐性市场行为的中国表述。所谓“隐形市场”,是指未经授权或根本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仍然变相使用奥运知识产权为自己的经营活动(如产品推广)创造市场机会。

需要注意的是,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应当将奥林匹克标志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