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丰城“朱利安”公职人员拆迁是怎么回事?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在江西省丰城市的一次旧城改造拆迁中,多名与被拆迁人有亲属关系的公职人员被告知,劝其亲属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拆迁协议,"否则将采取组织措施。"
在这次拆迁中,拆迁补偿与市场价格相差甚远,有的人被停职,有的人被威胁停发工资,甚至有的低保户被告知不配合就停发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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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费解的拆迁:
总部的副市长负责指挥
自2007年以来,凤城市全面展开了旧城改造工程。该项目由建一桥及桥头公园、社保局、家具厂、平家湖、集镇市场五个板块组成。凤城市成立了由副市长任组长的拆迁指挥部。
在凤城市市政府2007年发布的8号文中,有一段文字描述了改造工程的意义:是推进我市现代化中等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一城四区”建设,改善老城区居民生活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市民反映,这5个项目除了第一个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外,其余4个都是商业开发项目。在这四个商业开发项目中,政府采取牵连拆迁户亲属的方式,大力推动拆迁。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诉记者,大量拆迁户拿着前段时间政府下发的强拆通知到处上访。凤城市不再下发书面文件,但工作方式不变。
在凤城街头,相关街道上挂满了宣传横幅。其中还有一条警示标语“严厉打击一切蓄意破坏旧城改造的人和事”。
然而,旧城改造项目却遭到了拆迁户的质疑。他们认为,拆迁地块绝大多数是商业开发,拆迁人是不同的房地产开发商,补偿远远低于周边市场价格。
平家湖地块拆迁完成后,将由房地产公司开发成为凤城世界的一个楼盘。虽然很多住户没有签拆迁协议,但开发商的促销活动已经开始。“我们公司开发的这块地拆迁还得等政府的统筹安排。有政府的行政支持,应该没问题。”“政府的行为让我们觉得政府就像一个开发商。”采访中,多位受访拆迁户都有这样的感受。“政府为什么不惜动用如此庞大的行政资源为开发商服务,实在令人费解。”
2
公职人员的困境:
叔叔不拆,侄子就停发工资。
2008年6月7日上午,65438,凤城市某单位干部吴明(化名)接到单位领导的电话。领导让他抓紧时间做好动员亲属拆迁的工作,让他在本月20号左右让亲属签拆迁协议。领导还告诉吴明,单位已经做出决定,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一律停发工资。
对于吴明来说,这段时间接这样的电话或者被领导找谈话已经是家常便饭。因为他叔叔的房子被列入某商品房开发项目的征地范围,必须拆迁。不仅拆迁补偿标准低得可怜,而且在拆迁过程中,没有开发商出现,全部由政府以行政手段推动。
“我怎么还有脸和亲戚一起工作?”吴明无奈。“但目前的政策是‘朱利安’,所有与拆迁户有关的公职人员都是负责人。他们必须做好工作,否则会有所谓的组织措施等着我。”
家住凤城市石板地的程(化名)的子女是该市某单位的公职人员。因为程不愿意签一份补偿不合理的拆迁协议,孩子们就暂停工作在家做老父亲。如果他签了拆迁协议,他将遭受巨大的损失。如果不签,他担心会影响孩子的未来。无能为力的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泪流满面。
三
搬迁户的选择:
成为钉子户和商店* * *
2008年6月8日。一个月前7层的丰城市社保局大楼,现在已经拆了3层。57岁的邵郭蓉(音译)坐在一楼自己的店里,捍卫自己的财产。在他的头顶上,拆迁工人一次又一次地挥舞着锤子砸向大楼。大小不一的石头不断从楼上掉下来,在他的店门前撒了一地。
自上个月25日楼上一户居民被强制迁出后,邵成了这个拆迁区唯一的“钉子户”。虽然早在两个月前,开发商就在他的店铺前筑起了两米多高的围墙,老邵什么生意都做不了,但他还是决定留在有产权的店铺里。
1996,老邵在这里买了一个40多平米的店面,经营农机配件。一家五口靠这个生活。前不久,拆迁办有人通知他,这块地要开发拆迁,给老邵的补偿价格是每平方米5600元。就在老邵的店面对面,大约100米的地方,一家名为丰益中央地产项目的商铺,价格是每平米20408元。
“辛苦一辈子,才有这个小店,不可能这么难。居民也是如此。他们拆迁补偿款大概是1100元每平米,但是对面的商品房卖3000多块每平米。”邵对说道。
拆迁的时候,老邵做了一个惨烈的决定,他们五个都住在店里,对店至关重要。
四
艰难的调查:
记者采访被推被虐。
2008年6月5438+10月9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凤城市人民路的拆迁指挥部了解情况。一位自称房管局局长金东发的人告诉记者,“凤城的开发手续齐全,没有强拆,没有野蛮拆迁,也没有集体拆迁。”
记者问:“有群众反映,市政府要求相关人员停止工作,回亲戚家上班。就连低保户也受到威胁,如果不配合拆迁就停发低保。这些反映是真的吗?”
金东发说:“这个问题不应该由我来回答,应该由政府部门来回答。”
记者在他办公室的桌子上看到一份总部的红头文件,内容如下
再次印证了记者采访获得的信息,包括丰城市制定的拆迁工作分工,比如“谁的孩子就要抢走”“板子要打在一把手身上”。
记者拿出一份拆迁分指挥部于2007年6月5日+2月26日5438+0日编制发放的第7期内部通报,与另一名工作人员核对内容时,金东发突然从记者手中接过,并撕毁内部通报,称“都是没用的东西,哪里捡的?”然后他向门口走去。随即,几个人从不同方向赶来,对记者进行推拉。其中有人大声辱骂记者。与此同时,一名自称公安局的人站出来,要求记者出示证件,并厉声说道:采访必须联系宣传部。(涂朝华)
拆迁日记:
一户拆迁户被拘留。
一位拆迁户在笔记本上记录了“拆迁大事记”:
2007年6月165438+10月10,社保局居民楼停水。第二天停了电和闭路电视,第三天也停了管道里的煤气。在各种压力下,很多住户陆续搬出。
2007年6月3日,凤城市巴扎的165438+拆迁户在临街的窗户上挂上了国旗和横幅,希望引起政府的重视。第二天早上1时,相关部门动用多人架起消防梯,将国旗横幅全部摘下。
2007年6月30日,10,拆迁户请来了两位南昌的律师讲解物权法。在凤城市某酒店会议室,30多名拆迁户已经1个小时没听律师解释了。几十名全副武装的警察突然赶到,把所有人员带到公安局调查。
之后,其中一名拆迁户陈斌被行政拘留15天。对此,拆迁户解释说,当时大家找律师谈物权法,是陈斌预先支付的3000元费用。后来大家分摊费用,把他提前交的钱还了。丰城市公安局2007年6月24日+065438+出具的《治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称:2007年,市委、政府组织对农贸市场进行拆除改造。在此过程中,陈斌组织会议,聘请律师,撰写悬挂横幅,并以此为借口向被拆迁业主收取费用,但无法说明这些费用的去向...并决定给予陈斌公安行政拘留。
以上是中国青年报去年客观报道的。
但时间到了2009年,江西省丰城市的“集体惩罚”还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