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的计算方法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的计算方法:平均收款期=360/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应收账款×360天/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日均销售额。
平均收款期是指企业取得应收账款的权利、收回款项并将其转化为现金所需的时间。它是应收账款周转率的辅助指标。周转天数越短,营运资本的效率越好。
在实践中,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的价值大多来源于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应收账款属于小时,而营业收入属于一个会计期间的期数。为了弥补口径上的不一致,一般采用应收账款的平均值进行计算。
在实践中,如果企业没有淡季,应收账款一直保持在相对稳定的状态,一般对该指标的计算影响不大;如果企业有明显的淡季,一般计算月末应收账款平均余额(月末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12月末应收账款之和÷12)。
平均收款期表示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应收账款从发生到收回的平均天数(平均收款期),平均收款期越短越好。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越多,周转天数越短,周转次数越少,周转天数越长。周转天数越少,应收账款变现越快,资金被其他单位占用的时间越短,管理效率越高。
应收账款包括权利:
(一)因买卖或者租赁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商品、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出租动产或者不动产等。
(二)提供医疗、教育、旅游等服务或者劳务产生的债权。
(三)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的受益权。
(四)因提供贷款或者其他信贷活动产生的债权。
(五)基于合同的其他具有货币支付内容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