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新冠肺炎会被解雇吗?
公司可能不会解雇患有冠状病毒肺炎的员工。在此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顺延至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或者政府采取紧急措施期满。
二、劳动合同终止的特征
1.被终止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并生效后,但尚未完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权依法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受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限制。
解除劳动合同的三大法则:
1.除法定条件外,任何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都是无效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排除订立劳动合同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合法权利);
2.任何约定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均无效;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
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期间劳动关系的通知
对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和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以及政府采取隔离措施或者其他紧急措施而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劳动报酬,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顺延至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或者政府采取紧急措施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