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邵东管还是邵阳管?
关于邵东人民法院集中管辖邵阳市部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的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及配套文件规定,邵阳市部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由邵东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受理。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邵东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诉讼标的额654.38+0万元以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以外的行政案件。
二、邵东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邵东市双清区、大祥区、北塔区、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绥宁县、城步苗族自治县、武冈市、新宁县、邵阳县。
三、本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自即日起,我院不再受理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此前已经受理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由原受理法院审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规定》及原始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