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和流程?

贷款条件2014 10 10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对办理贷款的条件、贷款额度、相关项目收费以及异地互认的规定进行了调整。银川将持续关注银川公积金新政最新消息,大家可以持续关注。新政贷款条件变化(未实施)目前: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借款人应在工作所在地银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12个月以上。改革后:借款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异地互认:职工可凭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银川市尚未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仍按原制度执行。具体如下:1。贷款资格: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未出现停缴、欠缴情况,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2、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必须持有规划、土地等部门批准的相关批准文件;3.长期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证明;4、具有购买房屋总价值25%以上的自有资金;5.所购二手房竣工日期不得超过20年。贷款材料1。、夫妻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等有效居住证明(在宁夏注册);2.婚姻状况证明(单身的,须民政部门出具单身证明,离婚的,须提供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3.夫妻个人信用报告(有效期一个月);4、贷款人单位在《银川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上填写贷款人的固定收入并加盖公章(有效期一个月);6.在宁夏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银川购买住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须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和异地住房贷款明细日报表、资信证明和职工公积金支取协议;(有效期一个月)7。根据不同情况,还应提供以下材料:银川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1的贷款流程;职工凭上述程序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银川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函;2.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审核;3.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应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银行签订;4.房地产贷款抵押登记应在银川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办理;5.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贷款通知书(未婚、离异、农业户口、有产权的* * *必须到银川公证处办理贷款公证)6。委托银行发放贷款新政策(未实施)目前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主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据了解,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 4‰,最高可达8‰。改革后,取消了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的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贷款金额及利率变化新政贷款金额(未实施)目前:银川市何志市端州区:23万元;高要市:20万元;鼎湖区:654.38+0.5万元;四会市:654.38+0.6万元;高新区:654.38+0.8万元;怀集县:654.38+0.2万元;德清县:654.38+0.5万元;封开县:654.38+0.5万元;广宁县:654.38+0.8万元(注:申请人贷款额度以购房所在地贷款额度为准)。改革后:银川暂未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如有变动将尽快更新。贷款额度:最高批准额度不超过职工购房总价值的75%。单身职工或夫妻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每次购房贷款限额为40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每笔购房贷款限额为50万元,但同时不高于借款人(夫妻)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十倍。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增加和补足差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值或房屋增加和补足差额的75%;二手房最高贷款利率不超过房屋总价值的50%:银川公积金贷款利率及贷款期限贷款还款1。还款实行按月还本付息制度,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清全部或部分贷款。2.提前还清贷款,利息计算到还清贷款的当月,以后不算利息;部分偿还本金的,按照剩余本金重新计算利息。3.贷款期限为一年的,执行合同利率,一次还本付息,利息随本金还清。法定利率调整的,不分期计算利息。4.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每月等额偿还本息。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下一年度从1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逾期不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