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有哪些变化?
(1)新标准与原标准的差异。原准则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报表;新准则规定,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和附注五个部分。
1)所有者权益的增减直接反映了该科目在一定期间内的总收入和总费用。新准则将所有权益变动表由原附表上升为主表,有助于更全面地反映主体权益的综合变化,为报告使用者提供更详细的信息。
2)新准则更加强调现金流量表的编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65438号+0-现金流量表》对现金流量表的编制进行单独规范。正确编制和提供现金流量表,有助于报表使用者预测公司未来的现金流量,评价公司的偿债能力、分红能力和筹资及对外发展能力,分析当期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差异。
从而评价报告期内与现金相关或无关的投资和筹资活动,帮助报表使用者做出正确的管理、投资和信用决策。
3)新准则要求附注是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所列项目的书面描述或详细信息,以及对这些报表未列项目的说明。新准则要求的附注更加注重信息的披露,披露的内容更加全面。
4)新准则取消了财务报表,因为原财务报表所包含的部分内容已经在主表和附注中有所体现,其他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的内容不应由会计准则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