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做律师是怎样的体验?
就“律师”的属性而言,包括:一是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根据现行《律师法》的规定,具有“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学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法律知识;二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资格;三是经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执业证书;第四,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并以此为职业。
因此,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的性质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是专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
上述四个基本特征中,前一个或一两个是其他法律工作者所具备的,如执法工作者、司法审判工作者(法官)、司法检察工作者(检察官);后两项是律师独有的。
不同之处可能在于系统:
西方国家
在反对封建主义的斗争中,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如J·洛克·伏尔泰(1694 ~ 1778)和D·狄德罗(1713 ~ 1784)提出用辩论式诉讼代替纠问式诉讼。英国平均主义的领袖j .李尔本(约1614 ~ 1657)在《人民之约》一书中明确主张,被告应当有权辩护或者要求他人帮助辩护。资产阶级夺取政权后,相继规定了律师制度。英国的律师制度分为两类:
1.大律师,受律师理事会管理。
2.律师,由律师协会管理。
他们的资格,培训,执业范围和控制是不同的。传统上,他们可以处理的事务范围是完全不同的。只有诉讼律师才能代表当事人出庭,诉讼律师只能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但由于法律事务日益复杂,双方处理的事务往往重叠,以及这种区分所带来的不便和成本,从1980年代开始,要求改革英国律师制度的声音逐渐出现。
美国宪法1787修正案第6条规定,在所有刑事诉讼中,被告都有获得律师协助的权利。
法国刑事诉讼法1808系统规定了辩论原则和律师制度。后来律师重组成团体,法庭上的辩护由律师垄断。日本在明治初期颁布了《发言人规则》,规定发言人是介入他人纠纷、进行诉讼和谈判的人。这是日本最早的律师。
随着法律关系的日益复杂,资本主义国家律师的业务范围日益广泛,如代理民事,为刑事被告辩护,担任机关、团体、企业的法律顾问,代表当事人立遗嘱,办理财产转移,订立合同,成立公司,办理银行信贷、社会保险、国际贸易等法律事务。律师的分工越来越专业化,分类也多种多样。比如法国律师就分为辩护人和代理人。英国律师分为初级律师(或翻译诉状的律师)和高级律师(或翻译出庭的律师)。成为一名英国律师需要经历三个阶段,即见习/培训合同阶段、职业阶段和学术阶段。详细的信息和统计数据可以在律师协会和法律协会找到。
资本主义国家的律师多为私人执业,单独或合伙设立律师事务所,收取高额费用。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组成律师协会来维护他们的职业利益。有些国家还把当律师作为当法官和检察官的条件。有些国家有“公设辩护人”,一般隶属于法院,领取固定工资,为无力或不愿聘请律师的被告辩护。在日本,无力聘请律师的被告由法院指定为其辩护,被称为“国家辩护人”。有些国家设立了法律补贴制度,法院会根据情况对财力不足的当事人给予一定的补贴,让他们聘请律师。此外,在一些国家,还有由律师组织或慈善组织资助的志愿律师,他们轮流在拘留所会见被拘留者,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协助他们联系律师和提出申请。
苏联和东欧国家
1980年,苏联制定了适用于全国的《苏联律师法(草案)》,对律师的职能、组织和活动作出了具体规定。在此之前,苏联宪法和法律已经规定了律师制度。20世纪50年代初,莫斯科有1000多名律师,列宁格勒有800多名律师。律师被定义为国家法律工作者。1954年,苏联法律专家茹涅夫应邀访华讲学,他的演讲很快被编辑成书。其中一本由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于8月出版,1954,书名为《关于苏联律师制度和公证制度——苏联法律专家茹涅夫的一次讲座》,系统阐述了苏联的公证制度和律师制度。
南斯拉夫有公共律师,他们作为社会和政治实体的一个机构开展活动,独立履行职责,采取适当措施,并通过法律援助保护社会和政治实体的财产权和利益。此外,还有社会自治律师,其职责是维护劳动者的自治权利,保护社会财产。社会自治律师不在司法系统内,不代表任何社会政治统一,而是作为一个社会机构,代表全社会履行职责。
解放前的中国。
在封建时期,律师制度没有建立很长时间。清末1910起草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中首次提及律师。后来在北洋政府和民国国民党政府的立法中,都有关于律师和辩护制度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它是在人民政府明令取缔旧中国律师制度和解散旧律师组织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新型人民律师制度。根据1954宪法,被告有辩护权。从1954到1956,在一些大中城市成立了律师协会和法律顾问处,初步开展了律师工作,取得了一些经验。之后一度中断,从1979逐渐恢复。8月,NPC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对新的律师制度作出了系统而详细的规定。《暂行条例》规定,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任务是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提供法律援助,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5月1996日,NPC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于2006年2月29日和2007年10月28日进行了两次修订。《律师法》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派,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据介绍,目前,我国执业律师人数已超过29.7万人,律师事务所达到2.4万多家,较4年前分别增长38%和20%。党员律师8.6万人,有3名律师是十八大代表。有1445名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4033名律师担任各级政协(CPPCC)委员,其中有27名律师是全国人大代表和CPPCC委员。四年来,全国律师共办理诉讼案件10多万件,非诉讼案件300多万件,为50多万个政府、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4多万件,提供公益法律服务近10万人次。全行业业务收入达到2000多亿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