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业绩
◆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批捕1,379人,起诉1人。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立案查处职务犯罪728人。治理商业贿赂深入开展,立案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628人。认真落实《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活动,为省委、省政府确定的6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地方重大投资项目提供全程预防和跟踪服务。深入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预防咨询1991次、警示教育1464次,提出预防建议853条,被党委、政府和相关单位采纳。提供11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做法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得到推广。
加强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和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捕309人,起诉498人。积极参与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立案侦查316人。积极参与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2010,抓获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200名,起诉165人。
◆着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发展。妥善审理涉企特别是中小企业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注重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慎用查封、冻结、扣押、逮捕等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突出打击刑事犯罪。* * *逮捕41491人,起诉51019人,同比分别上升3.7%和9.2%。其中,抓获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724人,提起公诉873人;抓获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嫌疑人1906人,起诉4818人;逮捕故意杀人等暴力犯罪嫌疑人1992人,提起公诉2212人;抓获毒品、抢劫、抢夺、盗窃犯罪嫌疑人2.4万人,起诉25412人。同时,着力化解因轻微犯罪引发的矛盾纠纷,对2272人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予逮捕;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起诉1333人。
◆加强职务犯罪查办,深度化解社会矛盾。* * *立案查处职务犯罪2066人,同比上升2.1%。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651人,渎职侵权犯罪415人。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查办大案要案1029件;查处县(处)级以上重要职务犯罪案件100件,其中厅级干部5人。50名在逃嫌疑人被捕。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4亿多元。
◆建立巡查调解工作机制,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参与“大调解”工作制度,引导轻微刑事案件1643件得到解决,化解涉检信访案件45件,通过释明说理促进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36件当事人和解,涉诉案件306件得到制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检信访工作,处理15436信访举报。认真组织开展案例评估,依法纠正错误或有缺陷的案例。
◆依法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灾区6个市(州)检察机关加大打击侵害灾区群众利益、破坏灾后重建、影响灾区稳定的刑事犯罪力度。* * * 18606人因各种刑事犯罪被逮捕,22108人被起诉。查处阻碍灾后恢复重建的职务犯罪案件117件。完善灾区群众涉法涉检信访“绿色通道”,处理各类信访5302件,促进灾区和谐稳定。
◆坚决惩治危害民生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犯罪,抓获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嫌疑人134人,起诉1人。依法打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批捕7025人,起诉8618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96人,起诉135人。深化查办涉农犯罪,立案侦查842人。查处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513件。依法参与重特大安全事故调查,查处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86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107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完善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开展民事行政检察“服务民生、促进和谐”主题宣传服务月活动,深化文明接待室创建,充分利用12309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采取个案走访、定期走访等方式,了解群众诉求,为群众排忧解难。我们处理了440起起诉案件,支持农民工争取工资和工伤赔偿。推进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广泛开展法律进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
◆积极稳妥开展镇(街道)检察联络员试点工作。深入乡镇(街道)和地震灾民集中安置点,设立检察联络站1865个,受理信访举报2842件,收集检察工作意见建议722条,开展法制宣传3721次,提供法律咨询8771次,有效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机制。开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联动机制。查办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52件,促进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推进平安建设。
◆加强监管场所监管和专人管理。加强对刑罚执行监督活动的监督,纠正刑罚执行监督活动中的违法行为3551起。开展保外就医专项检察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看守所安全管理检查,在监狱开展“排查事故隐患、推进安全监管”等活动。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和艾滋病患者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完善帮教管理措施。
加强对未成年人和刑事被害人的司法保护。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严厉打击侵害在校学生和农村留守儿童安全的犯罪行为。建立健全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处理机制。积极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认真实施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加强立案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64件,同比上升18.4%;纠正了不应立案的案件543件,同比增长57.4%。猎杀1569人,上升42.438+0%;起诉767人,上升34.8%。加强对刑事审判的监督,提出刑事抗诉207件,上升42.8%。加强对简易审判案件的监督。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提出民事行政抗诉403件,同比上升18.2%;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00条。监督民事执行和调解案件375件。省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四次公诉工作会议、人民银行第二次检察工作会议、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总结会上作了经验发言。
自觉接受全国人大的监督和CPPCC的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四川省实施〈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积极向NPC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410次。省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专题报告,并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逐一研究落实整改措施。主动向CPPCC通报了检察工作的情况。610件刑事、民事、行政抗诉和500件民事行政再审检察建议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邀请4027人(次)视察检察工作,参加专题视察、案件审理、公诉观摩等活动,认真听取NPC代表和CPPCC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主动接受司法约束和社会监督。坚持宪法规定,自觉接受司法对检察权的制约。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将应当交由人民监督员监督的588件案件全部交由人民监督员监督。深化检察公开,开展检察开放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落实检察环节工作机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注意接受舆论监督,积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省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会议上介绍了经验。
◆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和控制。一是完善查办职务犯罪的监督制约机制。省检察院成立了两个侦查监督部门,专门负责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监督工作,全面实行职务犯罪案件由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制度。推进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二是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深化检察管理机制建设。全省三级检察院基本建立了局域网和检察专线网,并与全国和全省检察机关网络视频会议系统联网。深化网上办公办案应用,建立完善检察机关政务管理、办案管理、后勤管理、队伍管理等信息管理系统,推动传统经验管理向现代科学管理转变。
◆突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和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巡视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任前廉政谈话制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检查制度、下级医院检察长向上级医院报告制度、上级医院代表参加和指导下级医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促进团队专业化。新增检察官585人。扎实推进大检察教育培训,组织1736期培训班,培训检察官11764人(次)。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和业务竞赛。12名检察干警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其中,3名民警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3名民警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官”,4名民警被评为“四川省劳动模范”。省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人才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基层医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现代化保障。武胜县检察院、成都市锦江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示范检察院”,大英县检察院等6所基层医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一等功。加强检察保障建设。相关经验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
◆2011全省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全国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更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权益。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努力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二是坚持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三,坚持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努力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四是坚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五是坚持强化诉讼监督和自我监督,努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六是坚持基层强队伍,努力夯实检察工作发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