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防局是什么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民防空和防灾救灾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编制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市人防工程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和防护原则、标准、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重大人防工程的检查、验收和备案。
(三)负责全市防空地下室和城市地下防护空间建设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建设专项规划,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四)承担本市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的综合管理责任;负责对已建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维护和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制定人防工程维护和安全使用的技术规范和管理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城市地下空间的安全管理。
(五)制定全市防空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组织防空演习;依法制定防空重要经济目标,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工作;负责北京市人防指挥场所(北京市应急指挥备份中心和重大地震指挥所)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群众性防空组织,开展相关训练和演练。
(六)制定本市人防工程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负责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和管理应急物资储存场所;承担北京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七)制定全市民防指挥通信、指挥信息和人民防空警报通知系统的建设规划、计划和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民防信息化建设规划和计划,组织相关信息系统和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使用和管理。
(八)负责组织本市空防防灾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定相关工作规划、计划和管理措施,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相关行业和领域的空防防灾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民防教育训练场所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民防志愿者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民防宣传和交流合作。
(九)承担市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利用民防设施和民防专业队伍为经济建设和防灾救灾服务。
(十)负责本市民防建设资金的规划、管理和使用;负责民防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协助区县管理民防部门领导干部。
(十一)负责北京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设立国家部委管理局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方案》,现就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通知如下:
国家信访局由国务院办公厅管理。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国家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
国家烟草专卖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
国家移民局由公安部管理。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自然资源部管理。
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中国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国家邮政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国家文化遗产管理局由文化和旅游部管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应急管理部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
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国家移民局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的牌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增加了国家公园管理局的牌子。国家公务员局在中组部挂了牌子,将承担相关责任。国家档案局和中央档案局,国家保密局和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密码管理局和中央密码领导小组办公室两块牌子一个机构,列入中央直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