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知识产权运营之一:运营主体是谁?
知识产权运营单位分类
所谓知识产权应用,就是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战略、资产、信息等价值,实现知识产权的战略、经济、法律和社会功能,所以知识产权应用是一个更广泛的概念,包括知识产权的运营。知识产权运营主要是指发挥知识产权的资产价值,实现知识产权的经济功能。
在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营试点企业时,对知识产权运营的定义是:“知识产权运营是指以实现知识产权经济价值、促进知识产权流通和运用为直接目的的商事活动。具体模式包括许可、转让、融资、产业化、股份定价、专利池一体化运作、专利标准化等。,涵盖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交易经纪,以及基于特定专利申请目标的专利分析服务。”
我们可以把知识产权的运作理解为:
知识产权运营的直接目的是通过运营实现知识产权资产的经济价值。或许知识产权运营可能会带来其他的社会和法律意义,但不是知识产权运营的主要考量。
知识产权运作模式包括许可、转让、融资、产业化、作价入股、专利池一体化运作、专利标准化等。换句话说,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有多种实现方式。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交易经纪是知识产权运营的重要环节和基础。知识产权运营和实现经济价值的关键在于使知识产权这一生产要素流动、激活和转化,归根到底是使用知识产权。
既然运营主体包括企业、高校等创新主体,也包括为供需双方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和平台,那么大家都在谈论的知识产权运营是不是在同一个语境下讨论问题呢?其实仔细分析会发现,不同工作背景的知识产权工作者,对知识产权运营的理解可能会大相径庭。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知识产权运营的不同主体进行梳理,以深化对知识产权运营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探讨,乃至制定知识产权运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