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索赔中不服判决怎么办?
1.小额诉讼不服判决怎么办?
当事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理由,向第一审法院申请对小额诉讼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比如,案件中有新的证据可以推翻原判决、裁定,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或者以前认定为事实的证据是伪造的,没有经过质证。
当事人选择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受理费可以减半收取。同时,基层法院可以加快审理小额案件,缩短审判周期,一般在立案之日起1个月内审结。
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等。1至12以下几点不适用于小额索赔程序。
1.当事人提起诉讼时,被告下落不明。
2.这个案子应该发回重审。
3.有大量的原告或被告。
4.本案适用审判监督程序。
5.此案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
6.第三人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
7、其他不适合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65438号+0: 00至7: 00为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57条规定)
8.涉及到个人关系和财产确认。
9.涉外民事纠纷。
10,涉及知识产权。
11.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
12、其他不宜一审终审的纠纷。(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75条规定第8点至12点)
第二,小额索赔的金额是多少?
小额理赔金额一般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一般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统计数据为准。所以每年每个地区的小额索赔金额都不一样,小额索赔金额以受理案件的法院登记表为准。比如广东小额理赔金额小于23756元,长沙小于65438+万元,湖南其他地区小于5万元。
一般小额诉讼的标的额是按时平均工资的%左右。如果对小额诉讼的判决不服,也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法院不会因为小额诉讼而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