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专题调研报告

为了摸清《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2007年7月16日,国土资源部地勘司组织调研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勘单位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局联合召开座谈会,对广西地质勘查局(以下简称广西地勘局)第四地质队、274地质队、271地质队以及国土资源厅直属的广西地质环境监测站进行了实地调研, 并组织邀请地勘单位各类人员填写了200份地勘行业问卷(由于问卷需要全面统计,说明材料另写,本文不做赘述)。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首先,介绍了研究单位的基本情况

(1)总体情况

1.地质勘探单位

截至2006年6月5438+2月31,广西共有地质勘查单位47家,其中国有地质勘查单位29家。国有地质勘查单位中,属地管理的地质勘查单位23个,中央直属的地质勘查单位6个。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45家。

2.地质勘探单位职工

截至2006年底,全区共有职工8865人,其中地质勘探职工5089人。地质勘查从业人员中,技术人员3419人,地学专业人员2258人,高级职称668人,中级职称1532人。

国有地勘单位职工人数为6551人,其中地勘职工4310人。地质勘探从业人员中技术人员2783人,其中地质科学家1831人,高级职称480人,中级职称1233人。

全区地勘行业退休人员10786人,其中国有地勘单位退休人员9462人;2006年全区离退休人员经费170932400元,人均经费15848元。国有地勘单位退休人员基金654.38+06833.24万元,人均基金654.38+07790元。

3.地质勘探单位的经营状况

2006年,全区地质勘查业总收入1.392068万元,其中地质勘查业收入381.204万元,矿业权出让收入351.46万元,矿产开发收入3750.4万元,工程勘查收入46682.6万元,其他行业收入22929.6万元。

全区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总收入829.231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分别安排地质勘查费20,865,438+0.9万元和22,542.5万元,矿业权出让费3357.8万元,矿产开发费643.8万元,工程勘查建设费654.38+0.84694万元,26,554万元

(2)广西地质勘查局

广西地勘局下属地质勘查单位45个,其中自治区编委确认的地质勘查机构35个,从事多种经营的单位17个(其中地质勘查机构6个)。拥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22家,其中甲级资质14家,乙级资质11家,丙级资质17家,涵盖地质、矿产、物化探、水工环勘查、测试、施工等领域。

2006年底,全球共有65,438+07,267名员工,其中68,465,438+0名员工(包括地质矿产884名员工,建筑65,438名员工+02,665,438名基地员工,924名工业、贸易和其他员工),65,438名员工+00426名退休员工。职工中,在职职工4998人(其中地矿879人,建筑1239人,基地2001人,工贸及其他879人),富余职工1190人,退休、退职、慢性病653人。

总名册上有3,592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3人,高级职称403人,中级职称1622人。

2005年末总资产20.06亿元,净资产6543.8+0.22亿元,资产负债率49.04%。2006年总产值654.38+0.761亿元,总收入654.38+0.747亿元,其中预算资本收入3.7亿元,营业收入654.38+0.377亿元。地质勘探项目收入9080万元,建筑业收入8.52亿元,制造业销售收入654.38+0.47亿元,住宿餐饮业收入0.47亿元,采矿业收入0.22亿元,批发和零售业收入0.1.1.0亿元。全球47家单位中有40家实现盈利。

2005年人均总收入185181元,人均增加值62558元;人均劳动报酬20107元;人均储蓄和利润5259元。

(3)地质勘查局第四地质队

广西第四地质队是地勘局下属最大的综合性地质队,现有职工2137人,其中在职职工701人,离退休职工1人。在职职工中,在职职工519人,富余职工125人,内退23人,其他34人;从事地质找矿137人,从事工业找矿72人,从事建筑施工110人,部门管理45人,生活基地管理与服务63人,多种经营(经济实体)92人。专业技术人员291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高级工程师30人,工程师127人,其他133人。

第四地质队总资产10275万元,流动资产3246.79万元,净资产2230万元,其中设备资产4110万元。

2006年,第四地质队拨款5687.3万元,对外收入20194300元,实现总收入7706.73万元,利润238.37万元,其中:地质找矿收入549.96万元,利润296.66万元;工业勘探收入13253800元,利润57600元;多种经营业务(修理厂、物资公司、测绘院)收入654.38+0.4409万元,利润-64050万元。全队人均工资收入22639元/年。

2006年,第四地质队共投入2756万元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其中,中央财政投入矿产资源补偿费240万元,地方财政投入地方化地质勘查费267万元,社会资金投入国内企业19万元,个人15.2万元,其他207万元。

目前,第四地质队拥有区域地质调查及固体矿产勘查甲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咨询、监理)甲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丙级、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察丙级等。

(4)广西地质环境监测站

2000年机构改革后,环境监测站划归广西国土资源厅直接管理,成为厅直属事业单位。* * *下设9个科室,1环境地质实验室,在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玉林、河池、百色、梧州设有直属分站,在来宾、贵港市国土资源局设有办公室。截至2006年底,环境监测站共有职工150人,其中专业人员113人(其中教授1人,高级工程师65438人,工程师64人,初级职称30人),技术工人和工人37人。此外,还雇用了13名各类技术人员。退休职工61人。

2006年环境监测站固定资产720.87万元,自治区财政预算111.34万元,中央地质调查项目300万元,市场项目收入1.304万元,年总收入261.577。

环境监测站现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甲级,液体矿产勘查甲级,固体矿产勘查丙级,勘查工程施工丙级,岩矿鉴定与测试丙级,环境影响评价证书(乙级),地质灾害勘查设计甲级,地质灾害评估与地质灾害治理甲级。

二、地勘单位的改革与发展模式

广西地勘单位改革始于2000年,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改革是集中合并和结构调整阶段,2001完成;第二阶段改革是工业分权和分类管理阶段,2004年基本完成。

(一)集中兼并和结构调整阶段

这一阶段改革的特点是对省内原隶属于地质、有色、核工业的地勘单位实行统一管理,按照专业化、做大做强的原则对原地勘队伍进行跨地区合并调整,调整后实行分类管理。

根据国务院[1999]3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2001]3号)的要求,2006 54 38+0年第一季度广西完成了国家有关部委下放的原地、有色、核工业三个地质勘查队伍在此基础上,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局为单位,以市场为导向,以资产为纽带,以优势企业为龙头,按照“三分开”的原则,进行跨地区、跨地勘单位的战略性结构调整,打破了以队为单位的旧模式,建立了地勘、经济实体、基地管理分开运行的新机制。

首先,整体生产经营的资产和人员一起组成集团公司;广西地质矿产集团公司于2001年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集团公司和地勘局是一套人员,两块牌子。

其次,在集团公司内部,以支柱产业为基础,以骨干企业为龙头,成立实业公司。一是以建设一支精干的地质勘查队伍为目标,全球地质、物化探、水文、测绘、测试等技术人员和设备。相对集中,经自治区编委批准成立了广西地质勘查总院;二是建立建筑工程、旅游饭店、工贸三大产业中心;三是依托地勘单位基地,整体将非生产性、经营性资产和人员、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留在原基地,保留事业性质,实行物业管理。

截至2001年底,广西已全面完成地质勘查总院分支机构、三大产业中心事业单位和地勘单位基地管理机构的重组改造。

(二)产业分散和分类管理阶段

这一阶段的特点是,第一阶段因重组和结构调整而划分的人员,大部分重新分配到原地质队管理,部分地质队进行专业划分和调整。

2003年,根据国家加快建立公益性地质调查队的要求和广西行政部门二级预算,广西地质勘查局对地质勘查单位进行了集中分类管理,全面调整了整体地质勘查队伍结构,撤销了建筑、旅游宾馆等行业中心,部分调整了工贸中心,合并了部分业务实体,将原属该局统一管理的广西地质勘查院分支机构和三个行业中心重新划分为地质队管理。自2004年以来,部门二级预算已在全球实施。

目前地勘行业的运行机制是以公益为主的队伍和以商业为主的队伍各有分工和侧重点,也相互交叉和配合。以商业为主的队伍也承担部分公益性地质工作,以公益为主的队伍保留部分商业性地质工作,总体上仍属于混合经营。

三、广西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主要成就和经验

(一)在管理体制上,厅、局改革目标一致,工作协调,改革成效显著。

200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2006 54 38+0〕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00]135号),集中统一了三个地矿山地质勘探队, 国家有关部委下放给广西的有色金属、核工业纳入该局管理,为下一步地勘单位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2007年5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通知》(桂〔2007〕19号),为进一步深化广西地勘行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机制改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通过以地勘局为单位的结构调整,实现了经营性资产和经营人员的分离,进行了企业和企业内部的分离改革。通过改革,把经营人员和经营资产商业化,把非经营资产和非经营人员留下来走事业之路,减少经营机制和企业机制的碰撞和摩擦。

(C)通过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和配置资源。

该局对全球各类资源进行了有效的梳理和配置,使全球生产要素相对集中,并使部分生产要素在同一行业内流动,壮大了各行业的实力,提高了行业的市场竞争力。

(四)人才管理相对集中,进一步优化了人力资源结构。

通过人员调整,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主要集中在地质勘查行业,其他行业则集中在过去12年、20年改革培养的管理人才。专业人员的集中管理,同时非经营人员的分离,使地勘行业和各行业能够集中精力发展各自的工业经济,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提高管理效率。

(五)地勘行业改革促进了地勘经济的发展。

近年来,广西的地勘投入(包括国家和市场)大幅度增加,为地方经济做出了巨大贡献。地勘单位经济总量大增,职工收入增加。

四、地勘单位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一)深化改革遇到体制障碍

2000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设计的地勘单位体制改革,无论从改革目标的设定,还是应采取的改革步骤,都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但体制改革没有大的突破,体制没有质的变化。直到现在,所有事业单位都属于国有独资企业,产业体制不顺、活力不足的问题依然突出。虽然两次调整产业结构,但企业管理仍实行事业单位制,管理体制长期以来的特点是产权、责权利不清,降低了企业的竞争力,导致只有负利润没有负亏损。此外,地勘单位或具备企业化管理条件的地勘单位中的各类经营主体的企业化改革难度较大,企业和职工都不愿意脱下“事业”的标签,所以仍然是“事业不分”。以至于目前地勘局几乎所有的地质勘探单位仍然实行混合经营,只是在核算和分配上有所区别。此外,地勘单位的事业单位体制存在投资主体单一、分配刚性、积累低的弊端,企业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综合竞争力弱。这些因素使得广西地勘单位改革从主动改革发展到被动改革,2003年地勘单位改革的结果充分反映出当前涉及事业单位的改革遇到了不可逾越的政策制度障碍。

(二)产业结构需要调整

广西地勘产业发展结构不合理,主导产业定位不明确。本应是主导产业的地质矿产勘查开发业发展缓慢,优势培育不够,市场份额很小,与主导产业的地位不匹配。据广西国土资源厅2006年统计,全区所有地勘单位的地勘业总收入为381.2万元,占总收入的33.1%;矿业权转让收入351.46万元,占总收入的3.1%;矿产开发收入3750万元,占总收入的3.3%;工程勘察施工收入46683万元,占总收入的40.5%;其他行业收入2.293亿元,占总收入的20%。可以看出,地质找矿(包括矿产开发)主营业务仅占总收入的39.5%,矿产开发收入仅占3.3%,探采结合的体系尚未形成。地质矿产勘查开发业本应成为地勘单位的主导产业。但由于长期不尽如人意的投资体制和管理体制,矿产勘查与矿业开发严重脱节,成果转化率低,矿产勘查基本脱离矿产开发行业。在现有体制下,地质矿产勘查项目大多由国家在预算内拨款,仅用于勘查,没有形成地质成果转化为矿业开发的产业链。商业地质由于自身资金和体制的限制,大多局限于合作勘查或出售探矿权,基本不融入矿业开发,无法形成集勘查、开发、管理于一体的良性矿业互动机制。同时,地勘主业以外的工业探矿及其他行业收入占总收入的60.5%,远高于地勘主业收入。这些行业大多是竞争激烈、科技含量低、成本高、利润低的行业。这种产业发展格局容易导致地勘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困难,效益不理想。有些行业甚至处于衰退和亏损的边缘。其他行业一直处于不断更新投入的循环中,投入与安置和产出不成正比。这些产业特征使其无法成为地勘单位未来的主导产业,因此地勘单位目前的产业发展格局面临结构调整。

(三)运行机制阻碍产业发展

由于各种因素(主要是体制因素)的影响,广西地勘单位的改革还不能完全实现企业的拆分经营,几乎所有的经营主体都呈现出企业与企业的混合经营模式。然而,这种模式的弊端已经严重阻碍了地勘经济的产业化发展。另外,不进行产权改革的全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只能导致单位和职工“等、靠、要”思想的蔓延,无法调动职工参与地勘单位改革的积极性。

(四)专业人才结构性矛盾突出

(1)地勘单位人才结构不合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专业技术人员多,综合管理人员少;二是二线人才多,一线工作的人才少;三是工作条件好、待遇高的地勘单位高素质人才多,工作条件差、待遇低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少;四是技能低、年龄大的人多,年轻专业人才特别是综合管理人才少;五是技术专业人员多,有些专业技术人员(如钻井)少。另外,地勘单位专业人员知识老化,知识结构单一,新旧断层更替。

(2)地勘单位人才流失严重。前几年,由于地勘行业经济困难,一些地勘单位多年没有地勘项目,造成专业技术人员大量流失。近年来,由于社会对地勘工作的需求日益增加,大量社会资金投入地勘行业,各方采取不同形式吸引地勘单位专业人才,也导致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大量流失。

(3)专业技术人员引进机制不畅。由于体制原因,地勘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人才引进机制不灵活、选拔方式单一、用人观念陈旧等弊端。

(五)工人落后的思想意识和沉重的历史包袱使改革工作举步维艰。

地勘单位长期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计划经济”观念根深蒂固,“等、靠、要”思想普遍存在。他们仍然热衷于要求项目和资金,而不是积极开拓工业市场。大多数员工对企业管理缺乏信心,不愿意失去“事业单位员工”的身份去开拓市场,开拓行业。

长期以来,地勘单位自身没有积累,用于发展生产的经营性资产不足,技术装备落后,自我发展能力差,严重阻碍了地勘行业的经济发展。养老、医疗、退休、基地、住房等大量历史遗留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地勘行业不稳定因素与日俱增。上述问题对地勘单位改革产生了很大影响。此外,国家和自治区给予地勘单位改革的许多优惠政策没有得到落实,也是导致地勘单位改革没有深入开展的重要因素。

动词 (verb的缩写)经验和建议

总结广西地勘单位改革的经验,自治区政府主导的属地化地勘单位整合实施统一管理的方式在全国具有典型借鉴意义。

(一)实施改革模式的基本条件

(1)以地方省(区)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主。根据国家对地勘单位改革的基本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制定并颁布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00]135号) 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2001)为全区属地化地质勘查单位归口管理奠定了政策基础。

(2)基于本省(地区)最大的本地化团队。广西是以原地质矿产部下属的地质勘查局及其下属单位为基础。根据上述自治区两个文件的要求,综合地质勘查局负责管理全区所有属地化地质勘查单位。

(3)以局为单位设计实施改革。成立了集团公司、广西地质勘查院、建筑工程、旅游饭店、工贸中心等三个产业。都是以局为单位进行,完全打破了地质队之间的界限和原来的隶属关系。

(二)改革模式的特点

(1)改革起步比较早。广西壮族自治区属地化队伍的归口管理工作于2001年第一季度完成,这项工作的准备工作早在我国地勘单位属地化之初就已经开始。

(2)各行业调整力度比较大。地勘行业与原属于地矿部、有色金属和核工业的其他行业发展不平衡。根据地区情况和地勘单位行业发展情况,这次改革进行了集中整合,成立了集团公司,管理新成立的地质调查院和三个行业中心。

(3)改革涉及面广。这项改革涉及区政府多个相关部门,区域内所有属地化地勘单位,地勘单位全体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改革的综合协调难度更大。

(三)改革模式的缺陷

决定地勘单位改革成功与否的决定性因素是体制因素和政策因素。

(1)制度因素。地勘单位的事业单位体制最终成为改革实施中后期地勘单位改革发展不可逾越的障碍,这种体制障碍迫使地勘单位的改革进程被延缓甚至倒退。当然,这个障碍不会在短期内消除,因为事业单位改革还没有开始。

(2)政策因素。国家给予地勘单位改革的各种优惠政策和地方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推进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的政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体制障碍等因素,遇到了各种相关的政策壁垒。导致许多与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相关的重点优惠政策无法落实和执行,改革的实施与相关政策的不匹配引发了一系列矛盾和冲突。由于缺乏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地勘单位执行的一些地方政策呈现出有放权无收权的尴尬局面,使得地勘单位改革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盲目求稳求平衡。

(200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