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科技股还拿工资吗?

加盟科技股也是有报酬的,科技股也属于股份。从股票中赚钱的股东可以获得红利。

其中,上班做技能实际上属于雇佣关系,所以要拿工资。股份和工资是两个概念,所以有区别。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本人支付工资。劳动者因故不能领取工资的,其亲属或者他人可以委托其领取。用人单位可以委托银行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员工工资领取的金额、时间、领取人的姓名和签名,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其个人工资清单。

员工的技术股怎么分配?

首先,从科技股的案例来看

一个老板和一个朋友开了一家科技公司。他出资654.38+0万元,占股80%,这个朋友出资技术,占股20%。那么这家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为* * * 654.38+0万元。他问我,去工商局登记的时候,出资额应该怎么写?今天就来说说技术入股可能存在哪些坑,如何防止掉进技术入股的坑。

有些老板心存疑虑。出资额登记难吗?不是按照认购的金额计算的吗?但问题是,公司注册资本只有654.38+0万,都是他出的,而他只有80%的股权。按工商局规定,80%股权登记出资80万。如果登记654.38+0万,则变成654.38+0,000%股权。同时技术骨干显然也没有贡献。

问题的根源是老板不懂什么是技术股,什么是股权激励。很多老板都在和我聊技术入股的话题,但是我发现老板们说的技术入股其实并不是法律上说的技术入股。

二、技术入股的法律意义

其实技术入股有很多种,法律上有专门的规定。

《公司法》提到的技术入股,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

技术入股是指员工以知识产权出资成为公司股东。但如果员工以技术入股的方式成为股东,根据法律规定,有三个条件。

首先,从法律上讲,员工的技术是有成果的,已经形成了知识产权。不代表这个员工可以用技术入股。

在老板眼里,一只技术牛值很多钱,甚至在投资机构眼里,估值会很高,但在法律上,这只技术牛一文不值。

从法律上来说,这个技术大牛必须有知识产权成果才有价值,也就是说,他有专利或者版权吗?如果你说一个人技术很棒,但是没有成绩,工商局是不会认可的。法律上不认可能力,认可技术成果。

第二个条件是这个知识产权的价值必须要有专业的机构来评估,而不是由股东或者工商局来决定。比如评估值20万,就按20万投资。

而且评估后的知识产权必须转让给公司,这样才能算出资。这是第三个条件。

第三,区分技术入股和股权激励

技术投入好麻烦。让我们回到这次讨论的案例。如果这个技术骨干在技术上持有20%的股份,他要拿出一个专利或者其他知识产权,经过评估可以价值20万,把这个知识产权转让给公司。那么,他出资20万元的义务就完成了,他可以持有20%的股份。只要老板出资80万,占股80%,公司总注册资本100万,就刚刚好。

这个技术骨干其实并不是技术股东,而是股权激励,相当于老板给技术骨干20万元或者20%的股权作为股权激励。

工商局出资与实际出资不同,需要在股东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出资多少,持股比例。而这就是技术入股的隐藏坑。要看股东协议里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返还股权的条件的,不能要求返还股权。

万一技术骨干创业中途跑路,或者没有成果,老板就亏大了。这种情况下,老板就陷入了技术入股的坑里!因为技术骨干没贡献,他跑了,没什么损失。在实践中,这方面有许多这样的问题。比如滴滴出行。当时三个人一起创业,王刚40%,程维30%,还有一个CTO是0%。后来他们发现CTO人选不合适,结果出不来了。

换一个CTO不难。关键是这个CTO有30%的股份。滴滴早期是654.38美元+0万,合人民币600多万,收回CTO的股份花了240万。

这个成本在当时是很高的,而且不是技术入股,而是股权激励。我们说股权激励的一大原则是激励和约束对等,有激励也有约束。所以必须在协议中明确规定技术骨干必须工作多少年,否则可以要求返还股权,并且必须对技术骨干的业绩进行考核。如果不满足业绩条件,股权也必须返还。

其实我们通常所说的技术入股,其实就是股权激励,应该是以股权激励的方式来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