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业的知识产权

首先,要想理解娱乐的本质,就要知道娱乐的定义是什么。娱乐现代娱乐可以看作是一种通过表达自己和他人的情绪或技能,使接受者感到愉快、放松和受启发的活动。然而,显然,这个定义是宽泛的,它实际上包括了各种丰富的活动。

所谓泛娱乐,是指基于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打造明星IP(知识产权)的粉丝经济,其核心是IP,可以是一个故事,一个人物,也可以是大量用户喜欢的任何东西。这一概念由腾讯集团副总裁程武于2011首次提出,并于2015发展成为业界公认的“互联网发展八大趋势之一”。

在泛娱乐产业中,IP处于产业链的顶端,热门的文学作品、动漫、影视作品、游戏、综艺都是优质IP。

“互联网+”时代,文化产品的连接融合现象明显。文学、动漫、影视、游戏、音乐、综艺等多种娱乐形式不再孤立发展,而是可以共同打造同一个优质IP,构建泛娱乐产业新生态。

其中,文学、动漫提供了丰富的原创IP资源;影视作为这个链条上的放大器,会成倍的增加粉丝数量;同时,电影和游戏也是目前最好的IP变现渠道,可以反哺其他几个环节,当然环节的上下游关系是可以相互转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