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分小微企业的标准是什么?

(一)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

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中小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微型企业。

(2)工业

65438+万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的中小企业。其中,员工30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上,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员工少于20人或营业收入少于300万元的企业。

(3)建筑业

营业收入8亿元以下或总资产8亿元以下的中小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总资产300万元以上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营业收入低于300万元或者总资产低于300万元。

(4)批发业

员工不足200人或营业收入不足4亿元的中小企业。其中,2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营业收入654.38+00万元及以上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员工少于5人或营业收入654.38+00万元的企业。

(5)零售业

员工不足300人或营业收入不足2亿元的中小企业。其中,5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从业人员少于10人或营业收入少于10万元的企业。

(6)交通运输业

中小企业是指员工少于1000人或营业收入少于3亿元的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上,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员工少于20人或营业收入少于200万元的企业。

(7)仓储业

员工不足200人或营业收入不足3亿元的中小企业。其中,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654.38+0万元及以上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员工少于20人或营业收入654.38+0万元的企业。

(八)邮政业

中小企业是指员工少于1000人或营业收入少于3亿元的企业。其中,员工30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654.38+0万元及以上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员工少于20人或营业收入654.38+0万元的企业。

(9)住宿业

中小企业是指员工少于300人或营业收入100万元的企业。其中,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从业人员少于10人或营业收入少于10万元的企业。

(10)餐饮业

中小企业是指员工少于300人或营业收入100万元的企业。其中,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从业人员少于10人或营业收入少于10万元的企业。

(11)信息传输业

中小企业是指员工少于2000人或营业收入少于100万元的企业。其中,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从业人员少于10人或营业收入少于10万元的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中小企业是指员工少于300人或营业收入100万元的企业。其中,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从业人员10及以上,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员工少于10人或营业收入少于50万元的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中小企业营业收入低于200万元或总资产低于654.38+000万元。其中,营业收入654.38+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中型企业;营业收入654.38+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营业收入低于654.38+0万元或总资产低于2000万元的企业。

(14)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少于1000人或营业收入少于5000万元的中小企业。其中,30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654.38+00万元及以上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员工少于100人或营业收入少于500万元的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

中小企业是指员工少于300人或总资产为65438+20万元的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总资产100万元及以上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从业人员少于10人或总资产少于100万元的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出的行业。

员工少于300人的中小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拥有10名以上雇员的小型企业;雇员少于10人的微型企业。

扩展数据:

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2011100年10月获银监会批准,可发行专门用于向小微企业放贷的金融债券***1100亿元。其对应的单户500万元(含)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将不纳入存贷比考核,从而提高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积极性。

经银监会批准的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发行人民币债券额度分别不超过500亿元、300亿元、300亿元,募集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小微企业贷款。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