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

0371-65566922

新郑市市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一)负责全市市场的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和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和政策,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市市场监管的行政审批和市场主体的统一登记。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披露和* * *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 * *共享相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组织重大复杂案件的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规范全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对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非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和专利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和指导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导全市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及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制定本市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办法。指导新郑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制定和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城市质量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装备质量监督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依法负责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

(七)负责全市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监察,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保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

(八)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应急处置工作,调查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建立和完善重要食品安全信息直报制度。

(九)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全市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全市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

(十)负责全市计量工作的统一管理。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标准、计量器具和量值传递及比对。规范和监督商品数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全市标准化工作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和法律法规。依法承担市级和地方标准的管理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标准的制定。管理全市商品条码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制定全市检验检测制度并组织实施,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和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综上所述,新郑市监督管理局承担着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设。率先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执法合作机制。承担指导全市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和纠纷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商标和专利执法。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等官方标志的保护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对外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