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如何作用于著名的虚构人物?

一般来说,如果角色还在版权保护之下(如果不经常使用,最终会耗尽版权),那么你就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使用别人的作品。你可以和他们的知识产权持有人协商使用,只是关于一些著名的人,比如莎拉·寇娜终结者系列,基本上就是说你拿了别人的作品,试图出售你本来不会有的东西,也就是说额外的收入属于他们,因为他们为之工作的人不是你。

但是也有一些例外。对一个人物的间接引用,如“掉名字的人恰好比较你小说作品中的人物莎拉·寇娜。在我们的假设下,是可以的,只要不是像不断的报价一样赚钱,没有封面或者任何会增加销量的东西。仅仅提到它们并不会从你的作品中窃取灵感,只会成为流行文化的参考,但你最好避免。

如果你做了一个戏仿,你戏剧性地改变了角色,清楚地表明“实际上”不是角色,而是你直接引用了他们。这才是重点。比如你拍一部喜剧,创意是《机器人启示录》发生了,但事实证明他们挺好的。奇点没有杀死所有人,但你有疯狂的女人反对他们,拒绝他们的布朗尼,他们试图为她烤。

因为凯伦·康纳根本不拥有它...然后,是的,这很好,你做了相当大的改变,这显然是不同的角色,只是嘲讽了最初概念的创造,但就其本身而言,虽然它是kiiiind riding the original莎拉·寇娜,但没有人会做出这种错误的想法,认为你的虚构世界是真正与终结者IP相连的,你以任何方式将他们的名字与他们一起使用,并且你没有出售远离他们。

还有其他例外,但最大的是“搬到中国”,因为他们根本不执行其他国家的版权法。你可以公开窃取任何你想要的IP,他们不会采取任何行动。

这些是机器人瓦力,史莱克和火影忍者吗?是的,是的,它是。他们是不是不仅公然抄袭英雄联盟的设定,还直接复制/粘贴了很多资产?

问题是,“我可以用一个著名的虚构人物吗?”其实可以归结为“我能没有负面后果吗?”因为你当然可以使用任何你想要的角色,你只会收到律师的恶毒信件,然后通常在那之后会发生其他不好的事情。法律只有在执行时才有效。如果中国不执行法律,将不会有任何后果。

这显然不太道德,但它回答了你想问的问题,而不是你问的问题。不然如果要用别人的角色,放到完全不同的作品里?不,你通常不能。如果他们的知识产权是知识产权协议许可的,或者他们允许你这么做,也有例外,但一般来说,不可以,不可以,你不能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