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配偶名下房产有哪些程序?
要查配偶名下的房产,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房管局合法获取配偶名下的房产信息。也可以通过诉讼找到。诉讼启动后,法院可以向律师发出调查令,律师可以凭调查令查询对方的财产。查配偶名下的房产,需要出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名下的财产查询业务只由配偶一方办理,不能委托办理。婚前,夫妻一方可以查询另一方名下的房产情况,一般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如下:
1,通过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查询窗口,凭身份证、结婚证材料即可查询;
2、通过政务中心调配的自助查询设备,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自助查询;
3.通过网上自助查询登录当地房产查询网站,根据提示进行网上自助查询。通过以下方式查看配偶名下的房产:
(1)以我的名义出具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有曾用名的,请携带户口本原件;
(2)委托别人做。需携带的材料为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注明查询主体和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不能提交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应当对授权委托书进行认证,境外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公证或者认证。委托材料为外文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3)证明家庭成员名下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为家庭成员户口簿、结婚证,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原件,家庭全体成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夫妻一方持有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原件,配偶名下的不动产可以查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 * *所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对同一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