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证明怎么开
一.肯定回答
旷工证明由单位出具,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工资条复印件并加盖单位财务公章,以及单位证明本人在此工作的书面证明,注明月平均工资和未上班时间,最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具体分析
1.误工费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果受害人因受伤和残疾而继续缺勤,缺勤时间可以计算到残疾日期的前一天。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被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参照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受害人的误工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三补”(如餐补、车补、电话补)、奖金、津贴。
三。相关法律
《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旷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4.误工费包括什么?
1.误工费包括:工资、经费、津贴、班费等。
2.误工费包括全职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必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补偿(差别补偿原则)。
4.当受害人是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商业利益的损失。因为企业的商业利益并不是简单的由企业管理者的劳动所创造的,它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然而,当企业经营者雇用具有相同能力的人来管理他们的企业或财产时,他们应该对损失的时间进行补偿。因各种事件导致工作进度延误造成的损失,可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