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文件主动修改的时机?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人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才能进行主动修改:1)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2)自收到专利局通知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之日起三个月内。对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主动修改的机会是:申请人可以在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主动修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申请人应当注意,在答复专利局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时,不得进行任何主动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