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以土地和建筑物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必要评估吗? 国有企业用土地和建筑物设立全资子公司需要评估。以土地使用权入股成立公司,必须评估定价。《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