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义乌调控:降低预售条件,调整“公证摇号”政策

10 10月20日,金华义乌市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涉及预售条件和公证。

观点地产新媒体在通知中获悉,部分房地产调控政策调整如下:降低预售条件。取消原来批次间隔不少于3个月的规定。总建筑面积不足4万平方米的,需一次性申请预售;总建筑面积超过4万平方米(含)且沈清分批办理预售许可的,每批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万平方米(最后一批除外)。

调整“公证摇号”政策。容积率≤1的商品住宅小区。2、建筑层数≤3层的商品住宅不得采取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开盘销售方式。原“住宅销售所有新取得预售许可(含现售)的商品房项目,应当经公证处公证”。登记人数与当期预售房源数相比大于等于1的,实行公证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