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运行调控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我省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和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定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规划和行业规范,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监测分析全省经济运行形势,进行预测预警,引导信息,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制定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负责工业、信息应急管理和工业安全相关工作。负责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制定相关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优化全省工业和信息产业布局,促进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指导产业转型升级,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牵头提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使用的重点领域和方向;根据分工,承担全省工业和信息产业园区相关工作,协调推进产业园区、块状经济和产业集群发展,组织培育区域品牌。负责管理全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拟定工业投资规模和结构控制的目标、政策和措施;企业技术改造(包括利用外资)项目的申报、审批和备案;负责中央和省级财政相关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和监督;承担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进口及国产相关设备免税的审核确认工作;监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招标活动;参与制定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和重大工业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进步,提出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重点科技项目,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培育企业技术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应对技术壁垒,促进企业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协调相关产学研合作创新,参与指导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建立煤、电、油运输等要素的保障机制;监测煤炭经营形势和市场行情,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保障政策措施,负责煤炭经营企业资质和煤炭经营秩序管理,负责煤炭应急储备管理;负责制定成品油生产、供应和储存年度计划,组织考核检查,协调成品油市场供应调度,组织推广清洁油生产和使用;组织重点物资的应急调度和综合运输协调,负责春运协调工作。负责全省电力运行管理,协调电力供需和电网运行有关问题;负责全省电力电量的综合平衡和年度电力计划的编制和管理,并对电力调度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指导节约用电,牵头处理大面积停电事故;按照权限和分工审批资源综合利用和新能源发电项目;负责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的改造和建设;指导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参与省内重大电力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参与制定电价。负责全省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综合协调,指导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新能源推广应用,制定相关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项目论证;负责全省资源综合利用的认定、监督和管理;负责高耗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批准节能产品的认定;指导新型墙体材料改革;负责能源利用监督(监测)和执法。牵头协调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企业积极发展科技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国际贸易、文化创意产业和售后服务业,引导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的市场拓展、合作交流,协调指导工业和信息化引进内资;开展工业和信息化对外合作与交流;参与区域产业合作。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管理,提出工业和信息产业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行业信息发布及相关行业准入许可事项;推动工业和信息产业淘汰落后产能;管理和指导相关行业协会的工作;负责省级医药储备的管理;协调全省茧丝绸工作。指导各种经济成分的工业信息企业,规范企业行为规则;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育和发展大企业、大集团和行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企业减负治乱工作;指导企业管理创新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组织实施企业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推进企业管理咨询资质认定。协调推进全省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协调全省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信息化建设的市场监管和服务能力建设;指导和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进电子商务和社会经济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信息安全管理,协调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和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开展安全保障工作,监督管理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计算机病毒防治除外),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全省信息网络设施建设,制定相关规划和协调管理,组织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的融合发展;指导和推动全省政务和社会公共服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全省无线电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分配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负责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事项;负责组织无线电监测和测试,协调处理无线电干扰,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由省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管理。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国家下达的国防科技工业高技术项目、专项计划和军工科研生产任务的实施,并提供保障服务;审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承担相关保密资格审查和认证,监督管理军品市场;组织指导民用部门军品配套工作,实施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和产业化,指导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发展。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经销的安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