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品牌产品的知识产权,如果客户给我们样品,让我们生产,要不要客户给我们提供什么担保文件?
你说的是典型的“授权加工”制作模式,是动漫衍生品市场最具代表性的制作模式。著作权人或者合法授权的权利人通过授权加工的方式授权加工方加工生产,生产的产品归权利人所有,由权利人支付报酬。会有几种法律关系:1,一般买卖/合同关系;2.著作权的风险承担关系。
第一个很好理解,和你的问题关系不大。后一个是版权授权是否存在法律风险的问题。至于你给我的信息,我可以简单地做如下分析:
第一,关于担保文件。根据我国现有的《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制作人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此处指广义上的动漫形象)并制作用于商业目的,属于侵权行为。你的考虑很合理。至于你说的这个问题,我觉得可以要求对方提供两种材料来证明:1,对方与著作权许可方(史努比作品的著作权人)之间的著作权授权函或转让函,证明对方合法取得了史努比的著作权授权。如果对方有作品登记证,就更需要对方提供,审核各级权利人和授权,并附在合同上;2.在销售/承包合同中明确加一个条款,大概意思是要求对方确认其提供给他的史努比图片或作品是合法授权的,并且是他完全按照图纸制作的。以后如果因为这个事情发生纠纷或者诉讼,由对方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关于后果。如果你能拿到上述文件和资料,而你的工厂是按照提供的图纸和作品胡乱生产的,即使有诉讼,你也已经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大多数情况下不会要求你承担赔偿责任。当然这个前提是你和对方签的合同,包括上面第一点,必须足够严谨。
第三,关于工商局和版权问题。很多地方工商局和版权局的牌子一样,主要是工商局,只能管市场和商业活动。显然,由于版权问题也会对市场和整体业务产生影响,如盗版侵权等,工商局会对侵犯版权人权益和影响知识产权市场运行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管和查处。据我所知和一些亲身经历,一些权利人在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并不会通过民事途径进行取证和诉讼,而是会向相关部门反应,请求工商机关对涉嫌侵权人进行行政审查和调查。这是权利人请求公权力保护的表现。就你的情况来看,如果工商局介入此事,一般情况是著作权存在问题,真正的著作权人或者没有实际授权的权利人会追究你的责任,可能会向工商局举报。
以上是基于对你提供的信息的分析。本人擅长知识产权法律业务,对动漫版权市场也有一些兴趣和了解。如有其他需要,欢迎私信或邮件联系我:lsipllawyer @ 163 . com。
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