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类增值税应税服务

一、运输服务包括:

①陆路交通服务:包括铁路、公路、缆车、索道、地铁、城市轻轨等。

(2)水路运输服务:包括旅程和定期租船服务。

③空运服务:包括湿租赁业务和空间运输服务。

④管道运输服务:通过管道输送气体、液体和固体物质的运输服务。

二、电信服务包括:

(一)基础电信业务,是指利用固定网络、移动网络、卫星和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经营活动,以及出租或出售带宽、波长等网元的经营活动。

(2)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利用固定网络、移动网络、卫星、互联网和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消息和多媒体消息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

三、建筑服务包括:

①工程服务

②安装服务

③维修服务

④装修服务

⑤其他施工服务:包括园林绿化、土地平整、建筑物拆除、保洁等。

四、金融服务包括:

①贷款服务

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③保险服务:包括人寿保险服务和财产保险服务。

④金融商品的转移

五、邮政服务包括:

①邮政普遍服务:包括信件、包裹等邮件投递,以及邮票发行、报纸发行、邮政汇款等经营活动;

(二)特种邮政业务:包括普通义务兵信件、机要通信、盲人用书和运送革命烈士遗物等业务活动;

③其他邮政业务:包括销售邮册等邮品、邮政代办所等业务活动。

六、现代服务业包括:

① R&D和技术服务:包括R&D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探服务和专业技术服务。

②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和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增值服务。

③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④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站服务、救助打捞服务、装卸服务和配送服务。

⑤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性租赁服务。

七。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及其他生活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六条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有关事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征得国务院同意后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自2009年6月65438+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