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证加名字算不算共同财产?

法律主观性:

房产证加婚后名字视为同一财产。房产证加他人名字,房产一般认定为* * *同一房产;也就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子。如果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以视为夫妻双方在婚前重新约定了财产的归属,应当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产权登记中有另一方的名字,则另一方拥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分的时候,不一定是一半。婚后房产证加名字有两种方式。全款购买的,可以直接缴纳手续费,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贷款购买的话,作为赠与需要公证。房屋贷款银行批准后,双方可携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作为赠与,再缴纳相应的产权税费后,方可办理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时完成。完成登记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向申请人颁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离婚后,如果房产有贷款,可以通过转贷或还清银行全部贷款的方式办理过户手续。当事人可以将双方共有的抵押房屋过户到原夫妻一方名下,也可以凭原产权证和其他产权证及银行已还清贷款的证明到房管交易中心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注销后再到房产交易处办理房产证更名。《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抵押合同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抵押房地产依法处分,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一)工资、奖金和劳动报酬;(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三)知识产权收入;(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 * *所有的财产。丈夫和妻子对同一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