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刑“缓刑”是什么意思?

法定量刑中的“缓刑”是指刑法的中止执行,是指对触犯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予定罪,暂不执行已判处的刑罚。

缓刑是特定侦查机关在一定考验期内对犯罪分子进行考察,根据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的表现决定是否适用特定刑罚的制度。

缓刑适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其中一罪被判处缓刑的,应当增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另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通常被称为“死缓”,是监禁的意思,要注意区分。

扩展数据:

2007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新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适用缓刑进行了规范,并通过列举进一步明确:缓刑一般不适用四种情形。

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侵犯知识产权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

但司法解释也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因侵犯知识产权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没有表现出悔恨;拒绝交出违法所得的;其他不适合缓刑的情形。

刑法修正案八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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