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总收入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收入总额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和不征税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R&D及相关技术创新活动获得的产品(服务)收入和技术收入的总和。对企业获得上述收益起核心支撑作用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
(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和技术转让取得的收入;
(二)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身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向社会和企业外部用户提供技术信息、技术咨询和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等各类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委托研究和前期搜索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委托研究开发、中试和新产品开发从社会各界取得的收入。
企业应正确核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验证应由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合格中介机构进行。
微技术可以选择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微科技是一家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标准实施指导、政府资助项目申请、知识产权代理等咨询服务的咨询服务平台,帮助中小企业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产业和科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