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电子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专利电子申请流程如下:(1)首先办理用户注册手续,获取用户代码和密码;(2)登录电子申请网站,下载并安装数字证书和客户端软件;(3)客户端的网络配置和升级程序;(四)制作和编辑电子申请文件;(5)用数字证书签署电子申请文件;(6)提交电子申请文件;(7)接收电子收据;(8)提交申请后,可随时登录电子申请网站查询电子申请相关信息;(九)通过电子申请系统接收通知,并提交已提交电子申请的中间文件。2.注:专利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后,专利证书应及时提交科技部备案,因未及时备案造成的差异由发明人/证书持有人负责。

法律依据:专利法

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后予以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自申请日起3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该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审查。

第三十六条发明专利的申请人在请求实质审查时,应当在申请日以前提交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在外国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对其申请进行审查时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该申请视为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