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中的注意事项

1.基本“五证”齐全。一定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许可证,开发商通常有五证:房地产开发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发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这是能不能买房的关键。

2.使用标准合同文本。一定要参考“正文”不要随意修改,要按照正文中列出的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具体内容。不要随意签开发商自己定的“订购协议”,交定金。即使很多人这样做,也不是买房的必经程序。而这种合同必然是权利义务不对等的,对自己尤其不利。最好直接和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这一步一定不能马虎!否则吃了大亏就惨了。

3.相关证明文件有效。如果你买的是期房(在建的、未完工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确定你购买的房屋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要看开发商是否有该房屋的大产证(预售许可证后取得,即由期房变为现房)和新住宅交付证。并且还要查看其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注意这些许可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4.另外,买拍卖行要约定条件和期限。所谓交付,有两层意思:一是房屋使用权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即产权的转移。实物交付和产权转移应在预售合同中明确约定,未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房屋不得交付使用。

5.明确具体时间和违约责任。对于期房来说,资金不足导致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甚至是那些付不起房的。如果不是标准化的“文本”,开发商肯定会在合同上做文章,这对购房者极为不利。如果只注明完工日期,没有发货日期;使用“水电安装后、质量验收后、住宅设施竣工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规定交房日期为“某月某日”,并注明不能按时交房需要开发商承担的责任。

6.检查房子的质量。签订合同时,应查看和核对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内容,并将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作为合同的附件,检查开发商是否对质量问题负责。

7.明确物业管理事项。一个不好的物业管理公司,绝对会让你一辈子难受。所以要多关注物业管理公司的细节,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重点是违约责任。对于期房,甚至是现房,可能和开发商的描述不一样。这时候就应该明确,合同违约或者与描述不符,开发商应该承担责任。供参考:合同签订后,买方要求退房,未按时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未按时交房;面积变化超过约定范围;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遵守规定和协议。不要错过违约责任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