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的法律特征包括
域名的法律特征没有明确界定。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国家的立法明确规定域名的法律性质,理论界在这个问题上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目前,理论界主要有以下代表性观点:
(一)权利决定论
在域名制度本身尚未成熟、难以解构清楚之前,可以关注和研究域名对其他权利的影响、与它们的关系以及域名纠纷的快速解决。至于域名本身的法律性质和域名相关权利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我们应该暂时搁置,直到条件充分。
(B)有权否认
域名只是一个受技术规范限制和保障的网络地址代码,不可能也没有必要赋予其所有者任何自主知识产权。换句话说,互联网域名所有人要想让自己的域名对其他用户产生效力,唯一的选择就是将其变成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或其他标识。
?
(3)债权理论
取得域名权利的人没有排他的法律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所以域名是注册人的一项债权。但注册机构赋予注册人在一定期限内使用特定域名的权利,期限届满后可以支付费用延长其使用期限,这是一种取得使用权的合同。因此,申请人通过注册获得的只是域名在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当其未能继续缴纳费用或违反域名申请中的声明时,注册机构可以撤销其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