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行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法律解析:经营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小餐馆、食杂店,加工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食品小作坊,不需要单独办理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这三类食品从业人员只需办理营业执照,同时根据经营项目选择“食品小作坊(三小行业)”、“小食杂店(三小行业)”、“小餐馆(三小行业)”相应的经营范围标准化项目,完成“三小行业”的“多证合一”数据采集,即可同步完成“三小”登记。申请人只需登录一个平台,填写一次表格,领取营业执照,就可以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核发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