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继续清理支持外资企业上市的限制性措施。

65438 10月25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消息。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商投资稳定存量和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桑百川在接受《全国商报》电话采访时表示,中国越来越注重稳定和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制造业能否稳定持续发展,决定了国民经济能否长期保持国际竞争力。在此背景下,稳定制造业外资,提高制造业外资质量,有助于稳定中国在全球供应链中的地位。

将继续清理限制性措施。

《政策措施》提出,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做好2021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实施工作,确保新的开放措施及时落地,尽快将开放政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外商投资项目。同时,要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对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进行管理。继续清理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性措施。

此外,《政策措施》明确提出,要高标准实施外资准入后国民待遇。确保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依规享受国家产业发展、区域发展等平等支持政策,确保外商投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经营运营、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制定、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享受平等待遇。

国家商报梳理发现,去年年底,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版)》,自2022年起,

2021版,我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缩减至31和27项,缩减比例分别为6.1%和10%,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制造业对外开放。比如在汽车制造领域,相关负面清单取消了乘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在广播电视设备制造领域,取消对外商投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零部件生产的限制,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进行管理。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认为,文件明确向外界发出信号,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会越开越大。同时,文件鼓励外商投资制造业,也有利于推动中国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加强中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地位。

支持外资企业上市

在我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越来越短的同时,金融支持政策措施的长度却越来越长。

根据政策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在主板、科技创新板、创业板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在新三板基础层和创新层上市,发行企业信用债等方式筹集资金。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产品和服务,按照市场化原则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和融资支持。鼓励各地依法享受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信息,定期举办“银企对接”活动。

此外,《政策措施》还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将利润进行再投资,并强调要落实外国投资者直接投资利润暂不扣缴所得税等政策,进一步优化办理程序,提高企业享受政策的便利性。鼓励地方政府给予外商投资企业与新增外商投资同等的扶持政策,加强土地、能源等要素保护。各地可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对制造业领域进行再投资,降低企业投资和经营成本。

桑百川在接受《国家商报》采访时表示,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是高标准外资准入后实施国民待遇的重要一环。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都可以在资本市场融资,突出了内外资的平等待遇。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缓解外商投资企业的资金供需矛盾,更广泛地利用社会资本促进企业扩张、技术研发、市场开拓,有助于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的资金问题。

此外,在引导投资方面,《政策措施》提出统筹组织“跨国公司地方行”等活动,重点推动邀请制造业领域跨国公司优先向产业发展基础好的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发展。继续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国家级新区、开发区以及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地、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充分发挥制造业吸引外资的作用,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