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使用

地质资料是在勘查开发工程建设和地质研究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地质矿产信息资源。勘探开发建设过程、地质研究和实验过程一般通过立项来进行。其本质是“由一定的项目资金支持”。地质勘探开发工作、地质研究和实验工作成本,以及勘探开发、研究和实验的成果大多体现在地质资料中。地质资料的使用还会引发相关效应,在矿产勘查开发、基础工程等方面产生广泛的效益和回报。因此,地质资料的利用应以有偿服务为基础。

(A)地质数据的形成和管理费用高昂。

过去,从事地质矿产工作的地质矿产工作者是由国家以“地质勘探费”的形式投入,收获勘查开发研究实验和矿产成果的总结报告。地质矿产资源实行市场化管理后,以“立项”的方式资助地质工作和矿产勘查开发工作,收获的产品是矿产,对勘查开发区地质构造、地层条件、矿产生成和储量的认识也体现在地质资料中。

总之,地质资料的所有者是花了一定的成本来获取的。即使是地质资料的所有者,在取得所有者的使用权后,对地质资料的管理也要付出管理成本。

(B)使用地质数据可以带来好处。

利用地质资料勘探矿产资源,开发从矿产资源中获取的矿产品,同时收获地质报告。知识产权也是有价值的,可以给用户带来利益。即使矿产品没有带来正效益,用户在利用之初就期望受益,但只是赔钱。在勘探开发过程中,用户形成了新的地质数据,这些地质数据也可以视为有价值的收益。使用地质数据的好处可以有多种形式。

(三)地质资料有偿使用可以形成良性互动。

国家只对已开放的地质资料使用者收取少量“管理费”,对使用地质资料的企业收取的少量“管理费”可以忽略不计。对于地质资料管理部门来说,地质资料利用率越高,回收成本越多,管理费越宽松。改善地质资料的管理条件将为地质资料的借阅和利用提供更多的支持。

对于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地质资料,有偿使用会使单位的投入有所收获,这也是知识产权制度的优越性。这些收益可以使地质资料的所有者增强财力,得到更好的发展。

对于地质资料使用者来说,利用他人成果从事矿产勘查、开发和地质研究是有成本的,可以督促单位提高经济成本和风险意识,防止“拍脑袋”项目盲目上马,浪费社会资产和资源。提高企业对投入项目调查认证的重视程度和科学管理意识。

(4)价格问题

国家制定了价格参考表,地质资料的价格确定主要包括:

成本核算方法是以投入成本的百分比为基础,以货币的贬值或升值水平为权重,最终以购买协议中条款的形式确定。

收益提成法,按地质资料受益者获得收益的比例计算。双方在地质资料使用协议的条款上达成了妥协。

协商定价,双方在成本和收益预期的基础上商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达成协议。

价格表,国家或行业部门确定的价格表,买卖双方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