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

安徽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促进全省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30条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优化市场准入服务,加大自助终端设备投放,提供智能审批服务。推进个体工商户启动和退出“一事一议”改革。

加强质量帮扶,推进个体工商户精准帮扶。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对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准。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优化“个人转企业”登记审批流程,允许保留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和成立日期,行政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免收各类更换费用,免费核发一套印章。

引导“单个企业转型”后,利用专利权、商标权进行质押融资,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创新能力。优化信用监管服务措施,对首次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但已改正的个体工商户免于行政处罚。

《若干措施》明确减轻个体工商户税收负担。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月销售总额不超过65438+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顶格实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减征50%。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直属检验检测机构和其他部门所属国有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对省内个体工商户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验、特种设备检验,减半收取费用。

对个体工商户将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给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体工商户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经营者个人名下的,免征契税。

《若干措施》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注册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创业者,申请65438+万元及以下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

鼓励商业银行在免收一户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基础上,免收个体工商户所有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费。对柜面渠道65438+万元(含)以下的单笔跨行转账汇款业务,执行不高于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的9折优惠。

取消支票手续费和挂失费,取消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手续费和挂失费。此外,《若干措施》还在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退役军人创业、提供公证仲裁法律服务、建立安徽省个体私营企业人才培训基地、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就业创业培训和新业务技能培训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多元化帮扶措施,促进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

安徽省新登记个体工商户32.29万户,同比增长41.42%;全省个体工商户523.68万户,同比增长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