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历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汽车保有量、万人汽车死亡率的迫切需求。

中国历年交通事故死亡官方统计

我国每年发生交通事故50万起,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超过65438+万,居世界第一。统计显示,每五分钟就有一人丢轮,每1分钟就有一人因交通事故致残。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高达数百亿元。

2006年全国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06,000人。

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2001年,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 *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75.5万起,事故* * *造成死亡106万人,平均每天死亡300人(注:每五分钟就有一人死于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9亿元。(来源:中国新闻社)

2002年,全国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09万人。

据《人民公安日报》报道,2002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7.3万起,造成654.38+00.9万人死亡,56.2万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3.2亿元。(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3年,全国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04万人。

2003年,全国公安部门* * *受理道路交通事故667507起,造成10437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3.7亿元。去年在机动车增加654.38+06.74万辆,道路增加4.6万公里的情况下,交通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出现了654.38+00年以来的首次下降,特别是在非典时期。(来源:京华时报)

2003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居广东首位。

公安部公布上半年各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排名前10。广东以5146死亡人数排名第一,其次是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安徽、河北、四川、福建、山西。(来源:新华网)

2004年,全国有9.4万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

2004年,中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9.4万人,居世界首位。驾驶员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最重要因素。2004年,由驾驶员引起的交通事故占总数的89.8%,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占总数的87.4%和90.6%。(来源:新华网)

2005年,全国有98738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

公安部交管局局长杨军在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说,2005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造成死亡98738人,受伤469911人,直接财产损失654380+0.88亿元。与2004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67635起,减少13.1%。死亡人数减少8339人(2004年死亡人数为65438人+0.07077人;但以上数字为9.4万),下降7.8%;受伤人数减少10953,下降2.3%;直接财产损失减少51万元,下降21.2%。每万辆车死亡率为7.6,比2004年下降了2.3%。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增长20.9%,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自2001年以来首次降至65438+万人以下。(来源:新华社)

2006年,全国有89455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

2006年* * *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78781起,造成89455人死亡,43113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49亿元。每万辆车的死亡率为6.2。

2007年上半年

公安部交管局公布,2007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5.9万起,造成3.7万人死亡,18.9万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5.4亿元。超速仍然是机动车事故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