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侵权的赔偿范围
人身侵权损害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害人亲属办理丧事发生的交通费等。财产损失赔偿范围:(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和财产的直接损失,还应当包括现场抢救(保险)和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和道路上及道路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草等。(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和设施应当修复并恢复原状。恢复以原地为主,尽可能恢复原状,即功能、形态、价值没有太大变化。(4)折价补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无法修复,需要折价赔偿。贴现时,应计算原值、原值的新旧市场价和残值等因素进行贴现补偿。(5)牲畜受伤但未丧失使用价值的,应当就地处理;丧失使用价值或因伤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6)实物补偿。经双方协商一致,应以相同或相近种类和质量的实物进行补偿。(1)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伤害为前提。1.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的责任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伤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受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阻碍,就可以要求行为人承担这些责任;2、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些责任只有在财产受到侵害的前提下才能承担;3.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责任,通常以侵害人身权或知识产权为前提。损害赔偿责任可以以他人财产受到损害为前提承担,也可以以他人人身受到损害为前提承担。(2)损害赔偿的内容是支付金钱或实物。在其他形式的责任中,侵权人不存在向受害人支付金钱的问题;即使是实物支付,财产也应该属于侵权人。在返还财产责任的形式上,侵权人返还被害人的财产,原属被害人所有或者管理。(3)损害赔偿责任受各种因素制约,其他形式的责任在实际承担时相对简单,易于操作。然而,损害赔偿责任在实际承担中更为复杂,通常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258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理、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建造者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并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尽到管理义务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79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