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
人文奥运,法治
2007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建设”。2007年6月6日,65438+2月6日,北京科技大学法律系郑瑞坤教授给我们做了一场关于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的精彩讲座。
讲座一开始,郑瑞坤教授就引用比尔·盖茨成为世界首富是因为他创造的窗口,导致了自我价值的实现和社会价值的实现,而社会价值的实现需要知识产权的保护。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鼓励创新,从而保护民族创造力,促进民族发展进步。这种保护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就是提高人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2008年北京奥运会是一次史无前例的体育盛会。当前,要树立一流的法制观念。因此,郑瑞坤教授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进行了更深入的阐述。
郑教授介绍了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特点,重点阐述了北京2008年奥运会知识产权的法律依据,并详细介绍了2008年奥运会知识产权具体保护的内容,包括奥林匹克五环标志、奥林匹克会旗、奥林匹克格言、会歌等。其中,奥运场馆、奥运主题曲、火炬接力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引起了学生的广泛兴趣。郑教授的深入浅出的讲解帮助同学们理清了思路,加深了对奥运知识产权问题的理解。
讲座在学生们热烈的掌声中结束。本次讲座意义深远,气氛轻松,反响良好,学生受益匪浅。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