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域包括

法律分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1,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政府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各类政府行为主体的诚信水平对其他社会主体的诚信建设起着重要作用。2.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商业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以生产、流通、金融、税收、工程建设、电子商务、交通运输、文化、旅游、会展广告、社会中介为重点,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和使用制度。3.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社会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以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保障、环境保护、教育科研、知识产权、社会组织等领域的诚信建设为重点,推动社会诚信建设全面发展,积极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4.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司法公信既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保障,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以司法公开为原则,以司法公信和司法执法人员信用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审判事务、检察事务、警务和监(监)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强公信。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三)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二五”规划精神,完善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体系,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为重点,建立失信激励惩罚机制,以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地方信用建设和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为支撑,以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为目标,以人为本,在全社会广泛形成以守信为荣、以守信为耻的浓厚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为全民自觉的行为准则。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社会信用基本法律法规和标准基本建立,基于信用信息资源享有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基本建成,信用监管体系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充分发挥作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经济社会秩序明显好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原则是:政府推动,社会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政府负责制定和实施发展规划,完善法规和标准,培育和监管信贷服务市场。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协调和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合力。完善法制,规范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和信用标准体系,加强信用信息管理,规范发展信用服务体系,维护信用信息安全和信息主体权益。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期性、系统性和复杂性,要加强顶层设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系统谋划全局,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重点突破,强化应用。选择重点地区和典型地区开展信用建设示范。积极推进信用产品社会化应用,推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合作,完善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