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享有哪些义务?

学生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主要是指宪法和教育法。

2.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中小学生行为规范

3.努力学习,完成布置的任务。

学习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4.遵守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校规、班规等

学生的权利

青少年作为社会权利的主体,主要享有受教育权、人身权和财产权。

1.受教育权:

地位:学生最基本的权利,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内容:法定期限后的受教育权、学习权和公正评价权。

(1)完成法定教育年限的权利:

正面例子:六岁入学。

反例:学校或老师随意开除或劝退学生;家长让学生辍学打工。

②学习权:

正面例子:学生在学校正常参与学习活动,比如上课,做作业。

反例:因为成绩不好,老师不让学生考试,也不让上课。

③公正评价权:

正面例子:教师根据学生的表现客观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

反例:因为学生没有就业,学校扣押了毕业证。

2.人权

地位:民权是最基本、最重要、内涵最丰富的。

内容:身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和隐私权。

①身心健康权:人身权中最基本的权利。

正面例子:地震来临时,老师组织学生避险;学校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网吧。

反例:危险的教室和有毒的操场

(2)人身自由:

反例:搜索,禁闭

③人格尊严权:

正面例子:尊重学生的爱好、性格、能力等。

反例:罚站,抄袭,侮辱学生,戴绿领巾。

④隐私:

正面例子:保护学生个人信息

反例:公布学生成绩、日记、信件、家庭信息、贫困生信息、身体缺陷等。

3.财产权

内容: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所有权、继承权、赠与权和财产权。

正例: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奖学金、助学金等。

反例:罚款、没收不予返还、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冒用学生专利作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