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享有哪些义务?
学生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主要是指宪法和教育法。
2.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中小学生行为规范
3.努力学习,完成布置的任务。
学习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4.遵守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校规、班规等
学生的权利
青少年作为社会权利的主体,主要享有受教育权、人身权和财产权。
1.受教育权:
地位:学生最基本的权利,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内容:法定期限后的受教育权、学习权和公正评价权。
(1)完成法定教育年限的权利:
正面例子:六岁入学。
反例:学校或老师随意开除或劝退学生;家长让学生辍学打工。
②学习权:
正面例子:学生在学校正常参与学习活动,比如上课,做作业。
反例:因为成绩不好,老师不让学生考试,也不让上课。
③公正评价权:
正面例子:教师根据学生的表现客观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
反例:因为学生没有就业,学校扣押了毕业证。
2.人权
地位:民权是最基本、最重要、内涵最丰富的。
内容:身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和隐私权。
①身心健康权:人身权中最基本的权利。
正面例子:地震来临时,老师组织学生避险;学校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网吧。
反例:危险的教室和有毒的操场
(2)人身自由:
反例:搜索,禁闭
③人格尊严权:
正面例子:尊重学生的爱好、性格、能力等。
反例:罚站,抄袭,侮辱学生,戴绿领巾。
④隐私:
正面例子:保护学生个人信息
反例:公布学生成绩、日记、信件、家庭信息、贫困生信息、身体缺陷等。
3.财产权
内容: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所有权、继承权、赠与权和财产权。
正例: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奖学金、助学金等。
反例:罚款、没收不予返还、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冒用学生专利作品等。